为多拿拆迁款,49岁的王玉亮给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原村委会主任郭铁柱100万元。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检察院对王玉亮提起公诉。今天上午二中院通报,该院已受理此案。
王玉亮是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村民,郭铁柱是该村村委会主任。
检方指控,2010年9月至12月间,王玉亮为违法获取拆迁补偿款等,给了时任村主任的郭铁柱100万元。
2011年9月23日,王玉亮被查获归案。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2012年8月5日,因涉嫌诈骗罪,郭铁柱在二中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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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至12月间,郭铁柱为他的家具厂和煤厂分别借用两村民的营业执照,通过开具虚假经营地证明等,以个人名义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诈骗搬迁补助费等1259万余元。
与此同时,他还伪造其饭店与供电单位有高压供用电合同等,诈骗搬迁补偿款126万元。
2012年5月,郭铁柱因被举报而案发。
法庭上,郭铁柱承认指控,但他说不太清楚拆迁政策内容,就稀里糊涂地开始了拆迁。
郭铁柱说,他拿到拆迁款后转到外甥女名下,让对方帮忙理财。并表示如果法院认定补偿款违法,他愿意退赔。该案目前尚未宣判。
(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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