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考政审现“犯罪记录” 公安局:录错了

2013-08-15 18:02 来源:人民网

大学生公考政审现“犯罪记录” 公安局:录错了

  广东科学中心出具的“2013年3月20日小杨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

大学生公考政审现“犯罪记录” 公安局:录错了

  龙川县公安局在珠海单位政审结束后出具了一份“无犯罪记录”情况说明。

  人民网广州8月15日电 近日,面临就业压力的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小杨心里格外焦灼。

  今年4月份,小杨报考珠海某单位,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第一名,并且顺利通过了体检,只剩下最后一步“政审”。本以为可轻松过关,能够被顺利录取的小杨,万万没想到一条“子虚乌有”的犯罪记录将自己的公务员梦击得粉碎。

  一条“不在场”犯罪记录阻断公考路

  小杨向人民网记者讲诉了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

  今年6月18日,珠海某单位到小杨老家河源龙川县公安局政审时发现公安系统中有一条违法犯罪记录。

  根据珠海政审人员描述,“犯罪记录”的大意为“杨某某于2010年3月20日在老隆镇人民医院扰乱公共秩序并被处罚”,处罚单位是:龙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上面有时任龙川县副队长张某的签名。案件编号为A4416222500002010030654,案件文号河公龙行受字(2010)第0070号。

  当晚,政审人员询问小杨情况是否属实,小杨否认了此事。据小杨向记者出示的华南理工大学和广东省科学中心出具的证明表明,2010年3月20日,小杨并不在龙川县当地,而在广东科学中心从事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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