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捅死小店老板娘 称没钱过年不如进监狱

2014-01-17 15:26 来源:兰州晚报

  “老板,来瓶酒。”2013年2月3日,小年夜,位于城关区牟家庄的“福星烟酒店”内迎来一位熟客,老板娘一边招呼着,一边转身朝货架上取货。突然,一把尖刀刺向老板娘背部……一桩命案就此发生,行凶者正是熟客贾政(化名)。1月16日,贾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理。

  贾政生于1966年,居住在我市城关区牟家庄,在邻居眼中“贾政车技很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他的生活就相当不错,只可惜沾染上了毒品,日子也就慢慢不行了。”资料显示,1996年,贾政为筹毒资,不惜偷盗摩托车,城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贾政靠开车谋生,生活并不宽裕。

  本案的受害人小玲来自天水,与老公在牟家庄经营“福星烟酒店”。平日里贾政经常上门购买3块、5块的香烟,加之他有赊账的习惯,老板对其印象挺深。庭审中,贾政供述自己会放点货物在烟酒店销售,矛盾也由此产生。2013年2月3日晚11时许,贾政携带刀具来到“福星烟酒店”,趁小玲转身取货时突然拿出尖刀捅向小玲背部,小玲转身拼命抱住贾政。为摆脱小玲,贾政又接连在小玲的腹部、胸部各捅一刀后逃离。小玲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失血性休克。

  案发后,贾政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警方在讯问中,贾政声称自己只会靠开车谋生,岂料案发前不久,驾照却被吊销,自己谋生无望。在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贾政称“没钱过年,不如被抓进监狱!”

  16日庭审中,主审法官讯问贾政是否真有“故意入狱”的想法时,贾政改口称:“我在公安机关说的是气话!”对于案发经过以及检方指控故意伤害罪名,他全部接受,希望可以减轻刑罚。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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