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公交卡押金和利息去向不明 申请信息公开

2012-08-28 06:32 来源:东方今报

  8月27日,郑州市民姬来松接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认定被申请人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简称“公交公司”)信息公开程序违法,内容不当,并责令被申请人依申请依法重新公开所掌握的信息。

  今年4月15日,姬先生向公交公司递交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布办理公交卡收取30元押金的收费依据。但直到5月7日,公交公司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他回复,并且回复内容“答非所问”。5月9日,姬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办卡押金 市民申请信息公开

  今年4月15日,姬先生到位于紫荆山附近的郑州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公交卡充值点办理公交卡,工作人员要求他交30元押金。

  “如果是工本费,直接收取就行了,怎么会是押金呢?”姬先生很纳闷。

  为了办卡,姬先生只好交了30元押金。姬先生说,他要求工作人员给他出具押金收条,遭到拒绝,对方只给了一个充值凭证和一张10元的充值发票,并表示退卡时只要信息核对无误,就会退还30元押金。

  “那万一我的公交卡要是丢了呢?30元押金岂不是就没了?”姬先生说,他查询后依然搞不清楚,办理公交卡收取30元押金的依据是什么?收那么多押金,每年的利息都去哪儿了?姬先生还发现,公交卡如果丢失重补的话,还需要再重新交押金。

  随后,姬先生填写了一份《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政府信息申请表》,要求公布收取30元押金的依据、押金利息去向、工本费的构成以及全市发布的公交卡数量,然后快递寄给了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市民质疑 押金利息被公交公司花了

  姬先生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交公司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市民要求的方式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可延期15天。当时他要求公交公司通过邮寄书面答复,但直到5月7日,公交公司才给他打电话,索要电子信箱,称要通过电子邮件答复。

  “我问的问题,他们在邮件中基本上都没回答。”姬来松说,公交公司的答复他在公交公司的微博里也见到过,“一模一样,简直就是糊弄人,太不把申请当回事儿了。”

  姬先生介绍,“答复”称,郑州公交IC卡押金是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政策,经上级物价部门批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

  “相关部委政策是哪个部委的什么政策?就不能示人吗?我想知道的,他恰恰不说。”姬来松说。

  “答复”还称,公交公司收取的IC卡押金所产生的利息远小于IC卡的成本、折旧及卡片维护费用。其中卡片维护费用包括卡片出现自然损坏时我公司免费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等。另外,为保证郑州市公交IC卡系统的正常运转,IC卡系统的发行、充值、消费、清算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这些费用均由公交公司自行承担。

  “从‘回复’来看,押金的利息他们自己花掉了。但我认为,30元的押金利息应该归我所有。”姬来松认为,公交公司没有回复自己申请要求公开的问题,属于不作为。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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