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动车尾气超标可罚款200元

2012-10-17 06:19 来源:东方今报

  从本月起,市民去给爱车年度安检时,会发现多了项环保检验,一次检验获得安检、环检两个合格标志,这是因为郑州市的16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全部实现“两检合一”。昨日郑州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还传出消息,12月1日,《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未进行排气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将领不到安检、环检合格标志,审车时肯定通不过。

  【发布

  机动车安检环检“二合一”

  以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验是分开的,对车主来说,得跑两趟路,有点费事。

  从10月1日起,就方便多了,郑州市16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全部实现“两检合一”,车辆在一个检测站,通过一次检验,就可取得安检、环检两个合格标志。

  “还是一条检验流水线,只是在安检的时候,多一道工序,环检需要一两分钟就完了,很方便。”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谢霜云介绍。

  根据新出台的办法,环保部门在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时,不得收费。也就是说,环检是免费的,多了环检并没增加车辆检验费用,不让车主多掏一分钱。

  但车辆要是没有进行排气污染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再像以前那样“平安无事”了,不仅领不到环检合格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也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部门也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手续。

  排污超标可罚款200元

  对排污超标的机动车,有些城市直接开罚单,不过,郑州的规定相对人性化些。

  该办法规定,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经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拒不治理,处以罚款200元;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抽检的,处以3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抽检的,处以200元罚款。

  据悉,郑州市现有8辆遥感流动尾气检验车,今后道路抽检车辆时,由公安和环保两部门联合进行。

  对于超标车,公安部门将会依法暂扣机动车行驶证,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明年10月,黄标车开始限行

  从明年10月1日起,郑州将分阶段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排污严重的“黄标车”将不能在市区任意行驶。至于限行的区域、道路、时间等,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正在制定具体措施。

  根据该办法,限行的方案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公告,并设置限行标志,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对于营运车辆中的黄标车,交运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分步组织淘汰,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

  党政机关也将先行淘汰“黄标车”。市政府副秘书长谢霜云也表示,郑州市直机关的1000多辆“黄标车”将率先淘汰,“带个好头”。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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