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建平价商店以平抑菜价 低于市场均价15%以上

2012-11-07 06:4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讯 菜价贵,贵到每月一两千也裹不住全家人的嘴,沉重的“菜篮子”真该减负了!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在今年建设50个平价农产品商店试点,到2016年,在全市所有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形成全覆盖式的网络。在平价商店里,要有不少于15个品种的蔬菜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且每天要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的1元菜,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A

  建平价商店

  有需要

  菜篮子太重,市民盼减负

  提起买菜,不少市民望“菜价”兴叹。市民刘先生感慨:“一个月的工资基本上都拿来吃喝了。”另一位市民黄先生也深有感触:“家里就俩人,偶尔到外面改善一下生活,一个月一千块钱就吃出去了!菜价是真高啊!”

  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蔬菜自给率降低、过于依赖外地供应,导致蔬菜供应的运输距离长、流通环节多,抵御自然灾害冲击的能力下降,加剧了菜价的异常波动;城市蔬菜零售终端的成本不断加大,也导致菜价升高。

  真实惠

  蔬菜价格大幅下跌时,进货价高些,销售价低些

  平价商店的经营品种主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位于大型社区,要方便、安全、低廉、实惠。不过,如果您认为平价商店只是价格便宜,那您就想简单了。

  按照《意见(试行)》,经营者应合理确定经营品种的销售价格,经营的主要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不少于15个品种的蔬菜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以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且每天要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的1元菜。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

  郑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当蔬菜价格大幅下跌时,通过高于市场的收购价来减少菜农的损失,同时仍然保持销售价格稳定,不给市民增加负担。实际上,平价商店起到的是平抑物价、调节市场的作用。

  上规模

  2016年将在全市形成平价商店网络

  按照《意见(试行)》,今年,郑州市将依托现有的蔬菜经营企业,完成在50个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试点工作。

  2014年底,在全市50%以上的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2016年底,在全市所有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形成全覆盖的平价商店网络。基本形式依托企业组建集生产、检验、配送、销售为一体,覆盖我市大型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验、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原则。

  按照要求,平价商店的经营企业要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能够在市内大型社区建5家以上平价商店;平价商店要有相对独立且具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责编:蒋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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