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男子领结婚证被质问 改作风要先从文明用语始

2013-03-22 06:16 来源:东方今报

  内黄男子领结婚证被质问

  “跟其他女人同居过没”

  “年龄偏大要找领导批准”

  映象网讯(记者 张波 实习生 李道明)内黄县大龄青年刘先生和未婚妻去婚姻登记处领结婚证时,看到办事大厅秩序混乱,于是便对工作人员提醒应当维持秩序。而在其办手续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当着其未婚妻的面,竟提问:“你跟其他女人同居过没?”勉强领过证的媳妇儿几天来一直耿耿于怀,于是和刘先生闹起离婚。

  尴尬

  领结婚证遭质问

  “跟其他女人同居过没”

  3月20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见到了当事人刘先生,他家住内黄县,今年已48岁。他回忆说,3月11日上午9时许,他和家住汤阴县的未婚妻一道,赶到内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刘先生说,当时办事大厅办理手续的人较多,秩序比较混乱,当轮到他办理时,他便大声提醒登记人员应当注意维持秩序,并开玩笑道:“老弱病残,结婚真难!”

  刘先生说,当时一名女工作人员问起他是否结过婚,他回答了一句:“我这腿脚不便,谁能看上我?你看我户口本上,这不写着未婚吗?”没想到,接下来,该女工作人员一句话差点把他“噎死”:“你跟其他女人同居过没?”

  “跟其他人是否同居,跟我结婚有关系吗?”尴尬万分的刘先生开始和对方理论,另外一名女工作人员在检查过刘先生的证件后称,刘先生的年龄偏大情况特殊,让他找民政局领导。

  核实 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认属“口误”并致歉

  “国家规定男的满22岁女的满20岁,手续齐全就能结婚。俺这啥手续都齐全,为啥要问俺有没有跟其他女人同居?为什么年龄偏大就不能领结婚证?”刘先生说,愤怒之余,他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上了内黄县民政局相关领导批准,随后才终于领到了结婚证。

  然后几天来,刘先生的妻子对工作人员的“发难提问”耿耿于怀,一直吵着闹着要跟刘先生离婚。

  3月20日下午2时,东方今报记者和刘先生夫妇一道,找到了内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面对两人的指责,这名名叫刘艳红(音)的女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办理结婚手续的人太多,她早忘记了说过什么话。在刘先生和妻子的一再追问下,刘艳红终于承认她曾经这样说过,并解释称是口误,“是我说错了,你们别生气,我道歉”。

  在此期间,内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名申姓负责人数次代表工作人员道歉,他承认工作人员有用语不规范的情况,他们一定会改正。

  律师 当事者可向纪检部门或纠风办投诉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律师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容易导致别人尴尬的问题肯定不应当问,毕竟是否与他人同居这完全属于个人隐私。”对此,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表示,内黄县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端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条文并没有对单身的双方婚前的同居行为有严格的约束。李瑞丽称,该女工作人员的行为虽然不构成侵犯隐私,但完全有必要注意使用文明用语。

  李律师建议,如果当事人对该女工作人员有意见,也可以向内黄县民政局纪检部门或当地纠风办投诉。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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