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预计减负:9.4亿元

2013-08-06 06:32 来源:郑州晚报

  8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已经在我市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试行,昨日,郑州市国税局发布试点数据,经过前期的筹备以及对企业资格审核,共计16512户企业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进入“营改增”范围,预计这些企业一年可减少税款9.4亿元。

  试点行业:1+7

  这次试点由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试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7个门类,因此简称“1+7”行业。

  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

  同时,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政策衔接:保持现行财政体制稳定

  据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政策的衔接方面,试点行业纳税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营改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按原级次划分分别入库;因改革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新增增值税发票3类

  郑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于8月1日正式运行,用于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相关发票都已经正式启用。郑州市国税局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中规定,将在现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上增设发票种类。新增发票种类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业。

  “营改增”后我市共有增值税发票3类6种(增值税专用发票2种、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种、增值税普通发票2种),共有普通发票3类35种。其中,河南省运输客票(机打)、河南省运输客票(定额4种)、河南省出租汽车机打发票、河南省出租汽车定额发票(7种)为“营改增”后新增的发票种类。

  预计减负:9.4亿元

  目前,郑州市国税局就“营改增”后,全市纳税人的税负等有关数据进行测算。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等,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将有较大幅度下降。

  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预计全市企业一年减少税款9.4亿元。从长远来看,“营改增”将为中小企业鼓劲“松绑”,让企业释放活力,进一步“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对地方经济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财务部王经理说,这对我们是个非常大的利好消息。以前客户向我们要增值税发票,我们提供不来,眼看着送上门的生意做不成。“营改增”后,企业的客户增多了,我们的进项还可以抵扣,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我们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强了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小规模纳税人:年纳税额降四成

  据郑州市国税局测算,这次税制改革,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将普遍受益。此次“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标准提高至500万元,达不到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试点税收政策,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低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税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目前,从已试点省市情况来看,“营改增”后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面超过了70%。但也有很少部分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在试点初期会有所增加,不过随着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一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

  小规模纳税人将普遍从新规中受益。以服务业为例,一家年销售额400万元的企业,依据原先标准,每年需纳税约20万元。但“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将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每年只需纳税11.65万元,年纳税额下降了约40%。(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赵玉龙 通讯员 邢军)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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