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残疾考生过线31分 被高校“破例”录取

2013-08-14 06:5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残疾考生过线31分 被高校“破例”录取

  残疾考生过线31分 被高校“破例”录取

  映象网讯(记者 叶煜/文 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河南南阳一名残疾考生超所报院校投档线31分,体检时却因身体残疾遭退档。经多方积极协调,8月4日,这名残疾考生终被破例录取。

  小李是南阳市社旗县太和镇后赵村人,因生病留下残疾,需借助双拐行走。

  今年高考,小李取得了526分,超过他所报考的河南中医学院文科最低投档分数线31分,他报考了该校中西医临床学、针灸推拿学、应用心理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五个专业。7月28日,河南中医学院却以“身体残疾不符合所报专业”为由将其退档拒录。这使他惊诧不已。

  对此,河南省招生办曾三次拒绝学校退档,河南省残联也以信函方式与学校交涉。经多方协调,8月4日,河南中医学院终“破例录取”了小李。

  事件看似圆满解决,然而,质疑之声未绝于耳。

  昨日上午河南中医学院门口,6名志愿者戴着面具,上演行为艺术。再现小李被“破例录取”的事件。

  据了解,该校招生简章写明“身体残疾者不宜报考本校”。但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宜就读”的说法仅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执行主任谢斌表示,残障人士在漫长的求学中,自己和家人都要付出超出常规的代价,但残障人士需要的是一个平等的机会,而不是偶然的破例。

  河南省豫和律师事务所田海康律师说,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拒绝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以外限制残疾人入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如果学校执意违法拒录残障考生,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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