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回应
如出新举措会通过媒体发布
“标准出台后,我们会按照规定研究措施,一旦出现管理上的新举措等,将通过媒体发布消息。”昨天,市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0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数量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仅2009年,电动车引发的事故造成死亡为3600多人,比2004年增加约6倍。在本市,电动车同样也是市民的一大交通工具,其中埋下不少交通安全隐患。(钱卫华)
倒地后讹人的老太太、约小姑娘见面的网友以及街头暴走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新的社会公害。要是按危害面来排名,电动自行车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电动”与“自行车”,分别是是环保、健康的代言人,结合到一起本来应该是个美妙的事情,但生出来的却是个怪胎这个家伙块头大得出了号儿,完全不象是自行车的种,速度也快得出格,一副要向摩托车看齐的架式。
其实,就体型和速度而言,电动自行车根本就是摩托车的变种,只不过是把汽油机改成了电机,这种东西放到自行车中,就是狼入羊群,羊们感到不安再正常不过了。
电动车自重要好几十公斤,成百公斤的也不稀奇,只要把那根“限速线”去掉,时速超过40公里也是小菜。这种怪物要是出现在自行车道上,肯定会觉得慢吞吞的自行车特别碍事,于是就左冲右突杀开一条路,冲着冲着,磕着谁碰着谁也在所难免,反正,跟自行车PK起来,电动车是不会吃亏的。
自行车惹不起,行人当然更惹不起了。电动起跑起来飞快,但自恃不是机动车,过个路口、人行横道什么的也不爱看灯不爱减速,要是跟行人狭路相逢,结局大家都能猜得到,行人受伤是一定的,搞不好命都会丢掉。
显然,自行车道已经装不下野心勃勃的电动自行车了,不甘与普通自行车为伍的电动自行车于是批量涌上了机动车道。看来,电动自行车只是用“自行车”伪装一时,打心眼里还是觉得自己完全有资格与机动车同场竞技。
时速三、四十公里,比起自行车的十几公里来,可以完胜,也许是风一样掠过自行车的感觉,让电动车主产生了可以更快、更强的错觉,但常识告诉我们,随随便便一个汽车就可以秒杀他们。当电动车在自行车道上时,觉得自行车十分碍事,但当他们跑到机动车道上时,又让机动车觉得特别碍事。一个电动自行车说起来不算大,但要是跑到机动车道上,基本会挤占一条车道,搞得汽车只能绕行或是跟在后边跑。
碍事也就算了,麻烦的是,电动自行车十分能体现机动车的机动性,经常灵活无比地绕来绕去。很多司机都有跟着电动车受到惊吓的经历,一些电动车会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然拐一把,完全不把身后的汽车放在眼里。也许电动自行车主觉得自己够快,不需要理会旁人,但这种愚蠢的乐观完全是缺乏常识的表现,要是汽车司机正加速超车,电动自行车突然来这么一把,狭路相逢不见得是勇者胜,电动自行车主因此丢掉性命的也不在少数。
跟别人PK也就罢了,更麻烦的是,电动自行车常常起内讧,自己搞窝里斗。同向行驶剐蹭的、相向行驶相撞的,经过路口互不相让的……电动自行车之间的事故形形色色。电动自行车跑得太快,又不爱守规矩,更要命的是制动能力跟速度不匹配,一旦有情况,往往措手不及,如果大家都是电动自行车,撞在一起的风险会倍增。
杭州交警曾经总结过,以往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主要是跟机动车相撞,现在电动自行车之间的死亡事故大有赶超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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