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须考驾照系误读

2012-09-07 15:44 来源:京华时报

  说到死亡事故,一般人觉得电动自行车不太容易出人命,但即使是电动车跟自行车和行人相撞,死人的也不少。苏州交警统计过,说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大概有四分之一会有人死亡,这个数字相当恐怖。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相说电动自行车已经是马路上的“麻烦制造者”,而制造麻烦的基因就是:速度太快。

  自行车一般的行驶时速是15公里左右,电动自行车可以快一些,原来的说法是不超过20公里,9月1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确认说,如果时速超过20公里,就要纳入机动车管理。不过,这两天又有专家出来辟谣,说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不受《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约束,要另行制定,可能要放宽一些。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是随随便便定的,时速超过20公里可能就需要制动性能等相关的配套技术标准,还需要车主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常识,超越这一速度的车辆按机动车管理,会减少很多事故隐患。但现实的情况是,电动自行车厂家胡来,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越跑越快,早就远远超出了标准。如果执行这一标准,厂家利益受损,肯定不干,于是就要背后公关,一公关,标准就会放松。

  问题是,放松到什么程度才会让厂家满意?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时速随随便便就是四五十公里,大多数体量和重量已经超过了轻便摩托车,如果这都不算机动车,那什么样的车才算“机动”?

  最终的方案很可能是,标准放松一些,厂商通过“限速线”把速度控制一些,电动自行车基本也就都堂而皇之地站到非机动车的队伍里。谁都知道,只要一沾机动车的边,什么牌照、驾照、保险一大堆的麻烦事儿就来了,电动自行车的销路会大受影响,但擅长变通的国人,这点事情还是能搞定的。

  一方面靠“速度与激情”招揽买家,一方面又穿上“自行车”的马甲规避政策,电动自行车厂商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而买家们往往不清楚其中的利害,也乐以跟厂商一块儿钻政策的空子。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机动车要有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也需要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你自以为得到了机动车的享受又规避了机动车的麻烦,但也许更大的麻烦找上门来时,会后悔不已。

  “新国标”风声一起,很多电动自行车主骂声一片,认为是多此一举、借机敛财,但如果你留意一下各地警方发布的交通事故通报,可能会改变看法。如果警方说的你也不信,还可以听听保险公司的看法,浙江媒体报道说,由于事故频繁、赔付率高等原因,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保险,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

  穿上“自行车”的马甲,电动自行车确实一身轻松,牌照不用上、驾照不用考,逆行不扣分、红灯不用管,机动车道随便占、乱停乱放不贴条,喝点小酒也不碍事,反正不是酒后驾车……厂商正是迎合买家的这种心理,把机动车穿上非机动车的马甲卖出去。其实买家也别光觉得这是厂商为大伙谋福利,钱他们是赚走了,出了事,可没人替你兜。还是本分做人为妙,要买就买那种辆确实轻便、跑起来不那么疯狂的电动自行车,太大太重太快的车,天知道安全不安全,因为连个标准都没有。

责编:蒋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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