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董庆生:让更多的“社会爸妈”牵手孤儿

2013-01-21 17: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月4日,开封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家里一场大火,烧出了当前我国孤儿救助法规的缺失。1月20日,参加河南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中国电科集团第第22研究所所长董庆生向大会提交提案,在不违反《收养法》的前提下,让社会爱心人士与孤儿、弃儿等一对一形成“准收养”关系,让更多的“社会妈妈、爸爸”参与其中。

  现状:孤残儿、弃儿等弱势群体处境尴尬

  “孤儿、弃儿、残疾儿、流浪儿,他们在这个社会上一出生,应该是无罪的,应该享受全社会和家庭给予的温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弱势群体的现状和处境令人担忧。”董庆生委员说,孤残儿、流浪儿、弃儿等等的生存和成长是全社会必须高度关注的大事,涉及到现在和未来的社会发展、稳定与安全,应该多想办法予以解决。

  他说,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有福利院,但由于财力有限和其他原因,在福利院的孩子们只能是基本解决了生存问题,但仍缺乏他们所需要的温暖和关爱。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福利院,孤残儿的处境更加艰难。事实证明,光靠地方政府,对于改善孩子们的处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推进。

  除此之外,还要看到一部分困难地区的孩子,特别是多子女的困难家庭的孩子,处境比孤、残儿要略好一些,但生存和成长的环境条件好不了多少,一旦流浪社会,更是令人担心。

  “社会上不缺爱心人士,特别是城市里不少较为富裕的家庭,不少都愿意并有能力为改变孤残儿的处境和给予更多的关爱多做点事。”董庆生说,由于现行的收养法规的限制和其他种种原因,却使得这种美好善良的愿望和努力不能很好地和政府融合在一起,发挥不了更大的作用。

  建议:让更多的“社会妈妈、爸爸”参与其中

  虽然社会上有很多爱心活动搞的是轰轰烈烈,但缺乏长效性。既然社会上有很多爱心人士愿意付出,为何不让他们手牵手呢。

  董庆生建议,在不违反《收养法》的前提下,在全省开展“社会妈妈、爸爸”的活动。

  所谓“社会妈妈、爸爸”,就是提供一种形式和名义,动员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和爱心家庭与福利院或困难家庭结合在一起,形成较为明确固定的一对一的“准收养”关系,担当“准爸爸”“准妈妈”的责任,提供更多的精神和物质帮助,使孤残儿、流浪儿、弃儿等困难孩子增加一份家庭的温暖和父爱母爱,生活和学习成长的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董庆生认为,这项工作实施起来也并不难,在相关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可以由党委宣传部门、公安部门牵头,研究制订一个既不违反收养法规,又能推进爱心人士家庭参与“社会妈妈、爸爸”活动的“准收养”办法,解决一对一“准收养”的法律和社会的地位。妇联等部门采取积极开展有效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动员社会上有爱心有愿望有能力的家庭与福利院或困难家庭结合在一起,结成“一对一”的更为紧密的哺养、帮扶关系,给予孩子们更好的生存和成长的环境和条件,给予更多的温暖和关爱。

   (记者 郭俊华 许会增)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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