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罂粟混种蒜地 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2016-04-26 16: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崔学庆 见习记者李保军 通讯员夏猛)近日,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破获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案件,铲除罂粟原植物800多株,犯罪嫌疑人赫某落入法网。

  4月21日上午10时许,刚入警半年的杏花营派出所社区大队民警韦诗俊驾驶警车到分包的杏花营农场史寨村巡逻,这时他突然发现乡村公路旁的一块大蒜地里有些异常,有好几百株半米高的紫红色花朵在绿油油的大蒜地迎风盛开。

  “这些花,很可能就是罂粟!” 民警韦诗俊大脑里突然闪出罂粟的照片,立刻拿起电话向大队长李延军进行汇报,同时找附近村民询问该菜地主人的情况。李延军队长带领民警时代、张浩赶到现场后,确认这些紫红色的花朵就是罂粟后向

  分局领导汇报,请刑侦人员介入立案侦查。案侦大队侦查员王现磊、庞松轩到现场后,将这块地的主人郝某传唤到现场,在其见证下,当场铲除罂粟800余株。

  初步调查得知,现年50多岁的农妇赫某在2015年10月份一天上午,遇到了一名走街串巷卖香料的小贩,在购买“八角、茴香”后,看到小贩的车上有一颗淡黄色的“大烟”骨朵儿就很好奇,虽然赫某之前就听说“大烟”是害人的东西,但是

  听说“大烟苗”可以食用,还可以增加饭菜的香味,就向小贩讨要一枚罂粟果实。回家后就悄悄地把大烟种子撒在了自己家的两亩蒜地里,平时与大蒜一样浇水施肥。

  在讯问赫某罂粟有何危害时,其一脸茫然,办案民警王现磊、庞松轩当着赫某的面,把刚刚铲除的罂粟叶侵泡在水中,对其汁液进行检测,瞬间就显示出结果为“强毒性”,人一旦吸食了罂粟原植物就会成瘾,有多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毁了多少人的幸福,淡薄的法律意识是案件发生的根本。为此警方提示广大群众,不要听信“大烟种子治疗肚疼、大烟苗增加味道鲜美”的谣言,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达到3000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目前,犯罪嫌疑人赫某已被公安机

  关刑事拘留,4月26日,该案已向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销售“大烟种子”小贩的追查工作也在进行之中。

责编: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