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两男子使用窃听专用器材 破坏公用电信获刑

2015-05-07 10:0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房松玉 通讯员 冯云虎 江海洋)为了扩大网络电话卡销售量,竟然使用“窃听专用器材”,开车到各县市乡镇群发短信,影响周围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5月6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4年3月以来,被告人李某、周某等人为了扩大其网络手机卡的销售量,驾驶车辆在南阳市辖区乡镇人员集中的地方,利用携带的“伪基站”设备(包括笔记本一台、主机、发射天线、电瓶等物品)群发短信,致使大量手机用户通信受到影响。经鉴定:该系统通过隐蔽方式使用,获取无线通信信息,且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发射器材,属于“窃听专用器材”。经评估:该“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699694条,造成699694个手机用户通信中断不满1小时。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周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