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千方百计促执行 案结事了获民赞

2017-03-01 09:51 来源:映象网

当事人为表感激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当事人为表感激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晶雅) 2月27日上午,西峡法院大门外响起一阵鞭炮声,当事人王先生将一面写着“惩赖护法显警威,清正廉洁好作风”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杨付林手中,以表达对他和同事不辞辛苦成功执结案件的感激之情。

  2010年4月,王先生与西峡县某汽车贸易公司签订《车辆确认合同》,约定由该汽贸公司协助其办理车辆采购、交付、入户手续及分期租赁等事宜。后因汽贸公司未按照王先生要求采购、交付车辆双方产生纠纷,王先生停止向汽贸公司支付“分期租赁费”,汽贸公司随后将王先生所使用的车辆扣押并进行变卖。

  2013年王先生将汽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车辆损失及停运损失,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均依法判决支持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汽贸公司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共计46.10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王先生向西峡县法院申请执行,汽贸公司在支付3万元赔偿后,因公司亏损无力履行下余款项,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局。

  然而执行法官并没有轻易放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汽贸公司的实际股东是外地两家贸易公司,虽然近两年汽贸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在王先生购买车辆的2010年到2012年间,汽贸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河北某贸易公司,利润由该公司分得。因此,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王先生又申请将河北某贸易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随后又历经数次诉讼,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河北某贸易公司对汽贸公司所欠王先生的43.106万元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西峡法院执行局干警不远千里赶到河北,将贸易公司账户进行冻结,顺利将执行款划拨,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得以圆满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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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