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5岁少年持刀抢劫 犯罪低龄化直击教育缺失

2015-04-07 10:14 来源:映象网

  1月20日,南昌市的一所中学发生8起系列持刀抢劫伤害案,一度使学校这片祥和之地充斥着血雨腥风,而3月16日南昌市警方抓获的两名主犯年仅15岁的事实也确实让我们痛心伤臆、扼腕叹息。观众热点、社会焦点相应转移到未成年人身上,“未成年犯罪”一词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犯罪群体年龄走低,不仅仅正面提醒社会法制教育的不足,还从侧面折射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缺失。

  众念之行,始于教育。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道德教育的引导和社会法制教育的约束。但是在现行的教育培养过程中,往往因父母的溺爱、教师的忽视而缺乏对孩子道德的正确引导。蹒跚孩童、懵懂少年固然不明是非,自然不懂善念的意义与恶行的后果,往往由于顽皮的天性茫然选择充满曲折的“羊肠小道”,但是父母娇惯的教育方式与教师的畏难心理对于孩子的不文明、不礼貌、不道德行为一味地迁就,怕孩子受半点委屈,打不得也骂不得,对于孩子的失德行为不想费力动气去用心矫正,缺乏耐心与细心,最终造成孩子道德的缺失与人格的扭曲。未成年犯罪指数上升,坑蒙拐骗,打架斗殴,抢劫伤害,良性全无,是孩子的错还是家庭学校道德教育的缺失引发的灾难?向谁问责,我们不用拷问自然明白于心。另外,社会的法制教育的缺失对未成年犯罪指数上升也有不可推卸责任。法制宣传缺失,法律追究懈怠,让很多充满好奇心的未成年人轻视法律,违法而行,以自我为中心为所欲为,沾染一身“江湖”邪气,不懂江湖险恶而力要铤而走险,以自己的前途与命运做抵押而最终输给了法律,输给现实,走向一条不归路。

  年纪轻轻的15岁懵懂少年产生如此邪恶之念去持刀抢劫,行如此暴力之法去恶意伤害,这确实让我们为之一颤。其理难容,其行当诛,但是“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法律量刑处置原则着实显示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宏大量。人之初,性本善,是环境的浊化与教育的缺失埋没了孩子的纯真性,误导了孩子的价值观,所以矫正家庭道德教育方式,强化教师的价值培养和扩展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法制的严肃性,用法制惩戒来激发未成年人对妄行的认识,用教育唤醒其内心的善念,这对于预防犯罪和建设法制社会,健康社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杨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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