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警方查处藏身居民区内私售液化气窝点

2015-08-25 10:28 来源:映象网

机动三轮车上载有三罐液化石油气

机动三轮车上载有三罐液化石油气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吕伟东)“无营业许可、无从业资格、无防护措施、不定时出没”,这几乎就是我们脑海中对游走在街头巷尾的商贩们的“印象”,他们中的很多人确实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如果我是在说那些无视国家法律、不顾个人生命安危也要走街串巷到您家门口叫卖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商贩,您当作何感想?生活已然不易,何苦还要铤而走险、威胁生存?

  近日,叶县公安局全警动员深入全县各处走访排查,行动立竿而见影,8月24日一深藏在居民区内的私营液化气窝点被叶县警方依法查处。据了解,抗战70周年临近,消防安全及反恐大排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8月24日下午,叶县公安局昆阳派出所指导员李昆明、民警王中伟正在辖区内逐户排查。17时许,排查组来到叶县商业街中段一娄姓居民家中(娄某自家房子自用及出租,人员混杂),这时角落里停放的一辆用雨布和被子掩盖着的机动三轮车引起了民警注意。当民警提出查看时,娄某急忙解释说“盖着被子是因为怕三轮车被雨淋坏了,车上没东西,不用看”。恰恰是娄某慌乱的言辞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检查后发现三轮车上载有三个体积不小的罐装物体,民警首先怀疑这是不是危险物品,面对民警的质问,娄某不得不交代了自己囤放、私售液化气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现场暂时封锁,经消防人员检查罐内确是液化石油气,而后将娄某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与空气混合可形成易燃易爆混合物。三大罐,共计10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一般来说这么大容量的液化气应该只出现在有充足防护措施的燃气生产工厂和加气站里,然而此刻它们就这样被悄无声息、毫无防范地集中深藏在居民区里。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据娄某供述,2015年6月份开始私自销售液化气,刚开始时走街串巷的叫卖,因为价格相比加气站便宜,好多群众也觉得买着方便,慢慢的生意就不错了,每次进了货就放在自家院里,租客们看见了也都不以为意。娄某自己也知道私售液化气违法,但始终舍不得放弃这个赚钱的门路,这下自食恶果了。目前娄某已被叶县公安局依法拘留。

  民警提醒大家,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危险品需要取得相应的运输、经营许可,并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莫要贪图便宜购买私售液化气,此类液化气价格便宜往往是因为非正规生产、纯度低、成本小,让人得不偿失的同时极易因操作不当发生危险。

责编: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