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平顶山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2016-04-06 09:1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映象网记者4月5日从平顶山市公安局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力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交警部门根据节日期间清明节人员流动量大、车辆流动频繁、群众出游祭扫增多的特点,科学安排警力,积极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加强交通管理疏导,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车辆400余台次,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486起,全市道路交通总体平稳,宁洛、郑尧、兰南、二广、焦桐等高速以及各国道、省道通行正常,鲁山尧山景区、舞钢二郎山景区等重要景区周边道路通行顺畅,未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治安部门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管控,在祭扫活动集中的区域和旅游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增派警力200余名,在治安情况复杂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增设安全警示、指示标识标牌130余个,确保全市旅游景区秩序井然。同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重点部位和时段,不间断地对市区主干道、重点部位和路段等易发案部位开展巡逻防控,刑拘各类犯罪嫌疑人15名。消防部门重点做好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活动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工作,共排查单位118家,发现整改隐患87处,责令“三停”2家,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60万余条,全市火灾形势平稳,无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市接报火警12起、抢险救援8次,救助遇险人员5人,疏散群众200余人,无人员伤亡,无重大经济损失。

  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4月2日0时至4月4日17时,市区共接处有效报警及求助706起,同比下降13.27%,其中治安类警情76起,同比下降69.23%。全市没有发生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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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