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十佳”检察官陈珂珂常年奔波在办案路上受人赞

2016-06-03 09:1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架着眼镜,温文尔雅。还没说话,先笑起来,办起事情,风风火火——这是汝州市十佳检察官陈珂珂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具有法学学位的他,说起进入检察院的感受,就一句话:“累并快乐着”!

  常年出差在外,愧对家人 

  陈珂珂2010年通过全省初任检察官招录考试,进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现任该院反贪局副局长。2014年陈珂珂到反贪局工作,常年出差在外,被上级抽调办理疑难案件,难得与家人团聚。

  一次,陈珂珂刚从长沙回来,下午两点多到家,五点就接到出差办案的通知,饭没顾得上吃,再次踏上了出差的路。

  办案时,他一忙起来连轴转。

  “到反贪局这两年,对家庭的照顾和小孩的陪伴少之又少,如今小孩都五岁了,有时候回家,还没见着孩子的面,就又要走了,觉得对孩子特别愧疚。”陈珂珂说。

  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在案管中心工作期间,不管案件大小,陈珂珂都会从多方面严格审查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报送的有瑕疵的案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补正;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会同相关部门讨论研究,杜绝受理“带伤案件”;对每天受理的案件,陈珂珂都会按时分流到办案部门;对报送的不捕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后,都会对案件作出不捕建议和逮捕建议;对报送的变更强制措施案件,都会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年间,陈珂珂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受理、分流交办、退卷送卷等工作中,干得有声有色,共负责受理提请逮捕案件600余件,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000余件,参与评查公诉部门和侦监部门检察内卷300余册,对优质卷宗和不合格卷宗,分别提出了建议,为提高业务科室的办案质量作出了贡献。他还通过学习外地案管部门的先进工作经验,协助制定了《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考评制度》,为案件质量考评提供了依据。

  充分发挥个人作用,为平安建设作贡献

  陈珂珂虚心学习、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在检查系统是除了名的,不怕辛苦、克难攻坚、善打硬仗的顽强精神,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展现出了基层检察院优秀侦查员的风采。

  2014年7月,陈珂珂被抽调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参与办理洛阳市一位原市领导谭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5个多月里,先后询问证人60余人,制作询问笔录130余份,调取书证30余份。2014年12月3日,陈珂珂被抽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专案组,参与一起重大受贿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在两个多月的侦查工作中,参与询问证人30余人,制作询问笔录40余份,调取书证20余份,整理装订卷宗60余册。2015年3月31日,陈珂珂被抽调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参与办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原行长许某受贿一案的侦查取证工作。2015年7月12日,陈珂珂再次被抽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专案组,参与对一起重大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面对复杂的案情,他从细微之处入手,认真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侦查计划,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得到了专案组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直战斗在反腐倡廉第一线的陈珂珂,无论是作为一名检察员,还是任职副局长职务,都能够一如既往,兢兢业业,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廉洁奉公。多年来,他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总是冲在前头,表现出了一个检察官崇高的职业操守,用他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着当代检察官应体现的生命意义和法律的公正威严,彰显了一名反贪斗士与时俱进、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由于工作突出,陈珂珂曾荣立两次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表彰和奖励。在今年3月28日汝州市召开的全市2015年总结表彰暨2016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陈珂珂被评为2015年度汝州市“十佳平安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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