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召开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宣贯会议

2016-09-30 10:11 来源:映象网

全市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规定宣贯会议

全市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规定宣贯会议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韩燕涛)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推动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汝州市于9月27日召开全市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规定宣贯会议,10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派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汝州市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确认工作的通知》。根据《规定》,汝州市环保局将对在汝州市承接环境监测任务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在有关环境检测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环境监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上报省环保厅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接受环境监测委托。

全市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规定宣贯会议

全市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规定宣贯会议

  会议还要求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强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全市社会环境监测市场规范有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为汝州市正在开展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做好技术服务保障。

责编:陈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