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工伤赔偿产生争议 诉前调解当庭兑付

2016-06-29 10:3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三门峡讯 (王俊生 张爱玲) 6月28日上午,渑池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被告张某某自愿一次性当庭兑付给原告刘某某现金5万元,不仅及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原被告之间亲情关系的和谐相处,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6年3月23日,原告刘某某的儿子张某甲在山西平陆县施工时受伤死亡,其所在公司以工伤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上述赔偿款均由张某甲的妻子张某某领取。原告刘某某在多次向儿媳张某某索要自己赔偿款中的应得部分无果后,现来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哭诉自己的遭遇,同时诉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某将占有赔偿款中自己的应得部分予以支付,以供自己养老所用。

  诉前调解中心法官在了解案件经过和稳定原告刘某某情绪后,立即与被告张某某联系沟通,并通知被告张某某前来进行诉前调解,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明义在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后,主动参与到调解当中,并与承办法官一起在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各自的陈述后,充分分析该纠纷的症结所在,针对该案的具体情况,为双方析案释法,详细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张某某同意当庭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刘某某现金5万元,并自愿承担原告刘某某的水电等费用。

  原告刘某某当场拿到应得部分5万元后,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夸赞法院办事效率就是高。被告张某某也表示法院能及时调解,平息了这起纠纷,使彼此之间的亲情关系能得以和谐相处。至此,该起共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到达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责编: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