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理赔条件被指苛刻 投诉两月无回音

2013-06-27 08:36    来源:投资快报

  近日,市民吕女士向记者投诉,直呼泰康人寿是“骗子”,“泰康人寿就是骗子,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扣除银行卡里一年的保费,投诉两个月了,一点回音都没有!”

  接到该位市民投诉后,记者致电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对方回复称,客户在投保时提供了续期转账账号并签署了授权转账协议,到了保单次年度应缴费日期,如客户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续期将正常转账;客户在公司柜面办理退保时,工作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给客户讲解了退保后的金额损失,且合同中也清楚列明了未满期净保费的计算公式,客户也亲自在退保申请书上签字认可。

  市民投诉泰康理赔条件苛刻

  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4月份她们公司集体购买了一年的泰康人寿医保,今年4月份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她们在中国农业银行(行情,资金,股吧,问诊)的账户又被扣了一年的保费。“入保险时一个说法,要是真有事时又是另外一种说法。我们的权利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保险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显然,她并不想继续购买泰康人寿的保险。

  “还有那个意外保险更是夸张,各种不能报销。发生一次意外,医药费花了700多,最后就给报了22.74元!其中一项是在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检查,因为病历上没有说明这项,不能报!”吕女士愤愤不平地说。

  吕女士拨打泰康人寿电话投诉,对方称要联系负责此保险的业务员处理此事。由于一直联系不上当时负责此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吕女士就到泰康人寿保险成都分公司去投诉,接待的大堂经理称,扣除几天的保费,其它的将返还到银行卡上。几天后,吕女士发现,她的银行卡只收到三分之二的保费。几天的保费怎么占全年的三分之一?她致电泰康人寿保险总部询问,却被告知扣费是按某个公式计算的。

  “这个扣费是由业务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应该由客户承担。”吕女士认为。泰康人寿保险在回复中提醒,各位客户如果不再续保请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专家建议:严防被“延期” 看准附加条款

  同是泰康人寿保险产品被“延期”,记者观察发现,沈阳人周女士也曾遇到了类似的案例,后来通过多番上诉,为自己挽回了一笔钱。“保险合同已到期,泰康人寿保险竟然还在扣费,要不是及早发现,损失就更大了。 ”

  据了解,2011年9月,周女士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的一张银行卡突然被扣缴了400元,查询后得知,款项用途是用于购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周女士回忆,2007年9月曾为两个女儿办理“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投保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200元,共计400元,于2008年9月到期。

  周女士找出保险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须向保险公司申请提出续保,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续保,如公司不接受续保的,则保险期终止。 ”因为不想再续保,保险在到期后,周女士没再去关心此事。“保险合同已到期,泰康人寿保险竟然还在扣费。 ”周女士认为,她没有收到过任何保险通知和收款凭证,这说明保险公司有责任。

  近日,广东省保险投诉受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投资快报》表示,这种情况多数会出现在附加险种上,通常投保人会在保单上留下银行账号,这相当于自动转账程序认可,如果保险到期,客户没有去办理终止手续,保险公司会视为投保人愿意续保,在保险到期时会自动扣费。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作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看清合同,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确认保险条款中的表述与保险业务员的讲解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你的需求,尤其要弄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缴付标准与缴付方式、保单现金价值等问题。(萧峰)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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