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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问询荣华实业控股权转让合理性

2017-11-21 14:4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摘要] 20日,荣华实业披露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上交所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关注到该转让公告存在价格过高等疑问,当天即对公司发出问询函。

  20日,荣华实业披露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上交所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关注到该转让公告存在价格过高等疑问,当天即对公司发出问询函。

  根据公告,荣华实业第一大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108976734股公司股票协议转让给上海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14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后,人和投资将持有公司股票10897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荣华工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令人关注的是,公司股票停牌前收盘价为5.12元,本次转让作价12.84元/股,溢价幅度超过1倍。根据相关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中有7.6亿元用于偿还荣华工贸的债务。而反观上市公司基本面,近年来主业凋敝,主要资产浙商矿业多次陷入停产境地。而本次如此高溢价转让控制权,公告并未给出合理解释。上交所问询函要求相关方结合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债权人的关系和利益安排以及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补充说明本次股权交易的作价依据、高溢价收购的原因与主要考虑、是否存在披露内容之外的其他利益安排,以及相关方交易决策的审慎合理性。

  其次,上交所问询函还关注到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问题,要求补充披露收购方人和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外部融资情况。如存在融资,须补充披露融资的金额、比例、利率、还款期限及担保情况。

  再次,针对收购方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上交所还要求补充披露收购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目前股东结构、主要业务以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等。

  最后,鉴于收购方主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项目投资等,与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明确投资者预期,上交所要求收购方补充说明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注入或剥离、主营业务调整、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的调整等计划安排。

(责任编辑:王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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