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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机构讨0元电子书 或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2013-07-09 08:54:00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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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作家出版社及其旗下数字出版公司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相关出版企业,在中国作协就当当网电子书“0销售”事件召开新闻通气会,中作华文要求当当网公开道歉并赔偿,否则可能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如果当当网还不给我们合理的解释,我们下一步计划起诉当当网侵权。”7月4日,“中作华文”向当当网发出了通牒,但至记者发稿时为止,还没有收到当当网方面的积极回应。

  1 当当网涉擅自定价

  据作家出版社方面透露,当当网的所有电子书调价成0元,未经供应商出版方单位同意,忽然高调开放免费下载。活动开始后,大批读者闻讯涌入,日夜不停下载。当当网官方统计当天流量突破500万人次,据4月17日当天,当当网销售额已经达到平日的两倍。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887本作品全部被当当网0元促销。

  而电子书则和电子商城普遍采用“无保底”的分账模式,即卖出了多少钱,再由销售平台与版权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当当网等电商以0元销售电子书,版权方则分不到任何收入。但按照合同,电子书的定价是需经双方协商,最低定价由版权方决定,而当当网的0元售书没有得到出版社的同意。

  2 “摧毁”出版产业链

  业内人士认为,当下最主要危害是,通过多年的宣传和引导,付费阅读正版电子图书的观念正在读者群中缓慢养成,而以当当网的免费策略,给公众带去一种观念,认为电子版权可以是廉价的甚至免费的,这无疑给本已脆弱不堪的数字书刊阅读市场当头一棒。这一棒,抹去了作者和出版工作者的正当、合法的收益,更打碎了迄今为止出版从业者对于制作数字阅读内容的努力和探索,直接影响到作家的创作热情。

  对读者而言,0元免费阅读海量图书,暂时是得到了不小的利益。但是这种影响对整个出版产业链是摧毁性的。当作者和出版工作者不再对数字出版抱有热情,当数字出版版权无法保证,电子阅读的道理必然越走越窄,从长远看,最后受损失的将会是读者本身。

  3 “反盗版说”很无力

  众所周知,无论是当当还是其他电商,并不是单一的图书销售平台,而都转型成为售卖百货的B2C电子商务平台,其利润点不在出版物上,更不是在电子出版物上。但是,品种繁多的出版物可带来可观的点击量,提升3C等其他百货产品的销路。电商的此番举动,依靠牺牲出版产业的利益,换来了大规模的客流。在出版界普遍看来,这类野蛮行径,无疑是践踏了作者和出版方的权益。面对众多出版单位的严厉控诉,当当网市场部高级经理于萌回应称,当当网的目的是为了培育正版电子阅读的习惯。因为国内的电子阅读市场被盗版充斥,当当网希望通过0元销售,让用户先把正版书用起来,体验一下正版的优势。“不过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沟通欠妥。”

  4 “寄居者”忍气吞声    

  当当网和出版商之间一直就是又合作又冲突的关系,出版商一直反对电商压价促销图书,但电商照做。出版商发行渠道相对单一,必须依托大型网络商城,所以不会也不能正面对抗——

  ■ 作家出版社副总编辑刘方

  当当网是传统纸书最大的网络销售渠道之一,很多人怕维权会对纸书的销售产生影响。要不要扯破脸皮?连作家出版社这样的著名大社都有顾忌。“如果内容提供者不捍卫权利,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内容提供者。”

  ■ 中国作协创联部主任吕洁

  当当网在做出0元促销的决定时,完全没有顾及作家的利益,其行为本身就是对作家劳动不尊重和作品价值的严重损害。这次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旗下中作华文公司报来的利益损失的作家达数百位,累加起来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孙毅、刘政操律师

  当当网采取的“0元”销售价格已经低于电子书的成本价格,主观上具有与其他电商竞争、排挤竞争对手,吸引自身流量获得利益的目的,客观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规定,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记者 乐梦融 实习生 汪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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