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河南公租房征意见 骗租转让最高拟罚3万元

2013-10-09 08:09:00 来源:大河网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河南今年全面取消经适房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成了保障房主流。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拟对骗租、转让、闲置公租房等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该标准规定,如申请者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如骗租者已住入公租房里,要责令其退回,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如违规转租、改变公租房用途,擅自装修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的承租人,要退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还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产中介参与公租房转租、出售业务,也要给予严厉处罚:经纪人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经纪机构则会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有意见或建议,可以拨打电话0371—68080823或发送邮件到hnsjstfgc@126.com。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财经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