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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8万存款被莫名转至广东 银行称没责任

2013-10-12 08:58:00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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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一位73岁老人在银行的8万元存款被划拨到广东后转走。设有密码的银行卡就在自己家里,对方是咋会扣走这8万元存款呢?银行方回复称自己无责任,银行真的没责任吗?

  明明银行卡一直在身边,卡里的8万元存款却不翼而飞。郑州73岁的韦丙章老人向银行讨说法,得到的回复却是,银行权限受限,须受害人自个报案解决。

  那么,究竟责任在谁?10月10日至11日,东方今报记者独家对此事进行了核实。

  ◎反映:

  8万元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韦丙章老人说,6年前,他在郑州一家银行开户,办理了一折一卡,陆续积攒下9.5万元。

  2013年10月3日,韦丙章因要住院,从箱底翻出存折和银行卡。到郑州市这家银行取款2000元。可在柜台签取款单时,老人突然发现原本95926元的存款,余额无故变成了15926元。“当时我就蒙了。钱咋少了这么多?谁取走了?”韦丙章当即要求银行打出了交易明细。老人说,钱被转走了8万元。

  银行工作人员称,因权限不够,从账面流水单看,这个情况银行也不知情。要韦丙章老人10月8日到该银行河南总行去详查。

  10月10日,韦丙章手里拿着存折和银行卡以及银行打印的一系列存取款明细见到东方今报记者说,这张卡里的存款是他6年攒下来养老用的,儿女都不知道,密码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维权:

  奔波讨说法 无奈法院起诉

  在银行10月3日出具的“活期账户交易明细”中,东方今报记者看到:2012年9月12日,韦丙章存款仍全额在账上。2012年9月17日,账上8万元存款从该银行某支行转入广州分行本部,后又被划拨到“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标注“代缴”字样,转款方式为“银联无密码扣款”。

  “6年来,我就没出过郑州。钱怎么被广州转走了?”韦丙章很是疑惑。他说,这家支行的工作人员建议他报案。

  今年10月9日上午,公安经侦部门给出的答复是,因为案件发生在广州,又是上海一公司转走。须要去广州立案。并建议到法院起诉。下午,韦丙章在儿子陪同下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起诉,并向省银监局反映。

  “这张卡从来没有办过第三方的任何业务,比如贷款,或保险等。”韦丙章说,他年龄大了,这张银行卡上的钱,除了存款和取款外,从来没有开通过其他任何业务。

  今年10月10日,韦丙章用银行卡专门查阅后,得知他并没有开通任何委托转款的协议。

  ◎回复:

  银监局通知尽快查清此事

  10月11日,这家银行回复老人称,他们已接到银监局通知,尽快查处这件事情。该分行还解释,经询问该银行的广州分行,这笔资金是通过“银联无密码扣款待清算户”清算至“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从银行郑州分行掌握的此笔业务的结算方式看,非某银行郑州分行操作,是由银联方面代缴代扣的,为银联方面与客户之间的业务。

  他们还表示,银行郑州分行正帮客户积极与上海银联方面联系,了解代缴款原因。

  ◎律师:

  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说,韦丙章在没有网上交易显示、没有第三方委托的情况下,将钱存入银行,并和银行签订存款合约。银行就须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韦先生银行流水凭证显示,8万元是通过银行转入银行另外分行后交易的,银行该给出说法,并承担责任。

  另外,韦丙章也该向法院起诉银行,因为银行在此事件中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如果银行自己制作并发放的银行卡是能够轻易地被复制克隆,而且银行也无法识别由自己制作并发出的取款交易凭证的真伪,银行在保障储户储蓄存款安全的过程中则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应该担全责。DF

  扩展阅读

  ○防银行卡诈骗 教你几招

  针对银行卡犯罪的种种伎俩, 有关专家列出化解招数。

  1.除了持卡人自身的安全意识外,更重要的问题是银行卡自身的技术缺陷,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地通过设备盗取磁条上的资料,进行复制。欧洲国家已开始推行智能卡。

  2.不要轻易开通手机银行,或者将卡号和手机号绑定。

  3.网上交易后,要及时删除电脑上留存的卡片个人信息。

  4.为了确保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泄露后,银行密码还能处于安全状态,建议持卡人在设置密码时,不要使用与个人现用信息相关的数字和字母,即使为了方便记忆。

  5.考虑到客户资料泄露后,信用卡的危险性更高,建议不妨可以考虑销卡或直接要求更换新卡,以确保自己的账户安全。

  6.关闭网银转账系统更安全。

  ○银行卡遭盗刷以下四种操作有利日后诉讼

  一是得知银行卡被盗刷后第一时间报警;二是收集能够证明取款发生时,真卡在其本人手中的证据,如可以迅速到最近的银行柜台或ATM机进行一次存、取款交易,并保留凭证;三是迅速向发卡行提出止付要求,冻结存款账户;四是向涉案银行反映情况并要求提取和保留监控录像。

  ○法院判例

  据2010年10月8日温州都市报报道,2005年,陈女士到温州一银行办理了一张“乐当家白金卡”,使用多年,相安无事。当年3月,陈女士查询时发现卡内仅剩670.18元。经她再次查询,得知卡内的4万元分别于3月3日、3月4日两天,在杭州的ATM自动取款机上被人分15次取走,另还支付了取款手续费100多元。当年7月13日,温州当地法院判决银行赔偿陈女士的40114元损失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

   (记者 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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