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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公布欠薪老赖

2013-11-12 08:23:00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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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启动为农民工集中讨薪

全省法院启动为农民工集中讨薪

  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要重点公布一些情节特别恶劣的欠薪老赖名单

  昨天,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法院第5次为农民工集中讨薪全面启动。

  即日起至明年1月10日,所有欠薪案一律入台账,对每一起农民工讨薪案都要“快”字当头,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安排专人受理,开辟“绿色通道”,当即立案、当即受理。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要把这些藏着、躲着的有钱不还的赖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真正让他们‘出名’,今后没人和他们做生意,打交道。”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前四次为农民工集中讨回5.6亿元

  自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理此类案件9513件,为26098名农民兄弟追回劳动报酬5.65亿元。

  此次为农民工集中讨薪为期2个月,目标是:11月11日前排查出的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11月11日以后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未办结的春节前要妥善处理;已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执结率在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

  安排专人受理此类案件

  对每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都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安排专人受理此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当即立案、当即受理;农民工确无财产可供担保的,可不提供担保;对用工事实基本清楚,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要依法责令用工单位先行支付生活费用;确有必要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案件处于审理阶段的,要组建专门合议庭,指定专人负责、专人办理、专人督办。该合议的要优先合议,该上审委会的要优先上审委会,该下判的要优先下判;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尤其是小额诉讼程序,要依法尽量适用,快速结案。案件生效后,不要等到当事人申请了再去执行,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

  农民工弄不来证据,干的活就是铁证

  对这些案件,如果一味实行坐堂问案,过分强调“谁主张、谁举证”,会导致一些农民工因有理但不懂收集固定证据而败诉。“我多次讲,楼盖好了,桥架好了,路修好了,就是农民工干活铁的证据,不能因他们提供不了相关证据,就草率下判、一判了之,这是绝对不行的。”张立勇强调,要主动帮助农民兄弟调取相关证据,努力让有理的农民工打得赢官司,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因脱离不开岗位、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要大力推行口头起诉、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休息日立案,方便农民工起诉。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每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坚决落实“两免”,免除诉讼费、执行费,一定要让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欠薪开发商要上失信“黑名单”

  “一定要把那些藏着躲着、有钱不还的赖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门向社会公布一批,让他们信誉扫地,真正‘出名’,要让今后没有人再愿意和他做生意、打交道。”张立勇说,要将一些情节特别恶劣的欠薪老赖重点公布。此外,还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使他们在办理工商登记、申请贷款、招投标、出入境等方面受到限制、寸步难行。

  活动期间,省高院要结合分工进行明察暗访,对案件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对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各中院要对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全程跟踪督查,辖区法院工作敷衍、组织不力的,省高院除对辖区法院通报批评外,还要对相关中院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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