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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需要主办券商审查

2013-02-22 07:13:00 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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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上市公司2012年度审计与年度报告披露集中期日益临近,今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已挂牌企业也正忙于2012年度报告披露准备工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周菁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挂牌企业按照新规定进行年报披露。”

  日前,记者采访多家已挂牌企业、主办券商以及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得到证实,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进入企业开始审计工作,也有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挂牌企业或主办券商的预约审计时间。

  北京东展科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李剑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对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下周一能出审计底稿。”

  对于2012年度报告,北方跃龙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秘郭树芬也表示正在做准备,并且与会计师事务所、主办券商沟通中。北京沃捷传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洋表示:“沃捷传媒2012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对于信息披露指引正在学习过程中。”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葛云虎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华寅事务所对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业务正在进行中。”

  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定: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主办券商应当指导和督促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左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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