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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90后女子泼硫酸为报复情敌 获刑15年

2012-12-10 07:30:0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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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20岁的90后福建女子小玲因怀疑男友要与前女友复合而与自己分手,叫上同乡对情敌泼硫酸,致被害人毁容受重伤。记者昨天从四会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玲有期徒刑15年,协助其实施犯罪的两名同乡分别获刑14年3个月和3年。

  据介绍,2011年10月,小玲与同为福建莆田人的李杰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2月,李杰带着小玲来到广东四会市生活,很快小玲便有了身孕,可是李杰家人竟以各种理由要求小玲打掉孩子,李杰也提出分手。今年4月,小玲在无比伤痛之下打掉孩子打算默默离开。

  后来小玲得知,李家人不愿意让小玲生下孩子的原因竟是要让李杰与前女友小芳复合,且小芳与李杰生了儿子,才几个月大。

  小玲认为,造成如今种种,罪魁祸首是李杰的前女友小芳,决定报复小芳。

  今年4月中旬,小玲约见其在四会从事玉器生意的初中同学小刚,要求小刚找人去砍杀小芳,但遭拒绝。后来,小玲回到福建,找到初中同学兼好友小琴商量报复事宜,小玲想小芳无非就是用色相引诱李杰,“要是她变丑了、毁容了,李杰就不会再要她了。”想到这,小玲从福建莆田购买了硫酸及衣物等,随后与小琴回到四会。

  4月25日上午8时左右,小琴用从小刚处借来的电动车搭载小玲到小芳在四会租住的房子附近伺机报复。当小芳骑自行车出现时,小琴驾驶电动车靠近被害人,小玲迅速将手中的硫酸朝小芳的面部泼去,小芳随即受伤倒地。5月11日,小刚在四会被民警抓获归案,5月17日,小玲在福建莆田被民警抓获归案。

  据介绍,1992年2月13日,小玲出生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丰山村。4岁时因家贫,被亲生父母送养。与养父母生活期间,由于缺乏家庭温暖,性格孤僻。13岁时,养父母移民西班牙,小玲再次被遗弃,只能跟随外婆共同生活。初二时小玲辍学。16岁,小玲认识了社会青年小龙,并与其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儿后遭抛弃。(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对话

  昨日,记者来到四会市看守所约谈小玲。小玲是个面目清秀、身材娇小的女孩子,但她面色苍白,神色黯然。问及案情,即向法官提出自己决定不上诉了,服从法院判决,接受法律制裁。

  问: 你为何想到要报复?

  答:自从我跟李杰回来四会生活后,小芳就经常以探望小孩的名义出入我们家,后来她还跟我表示,她要回到李杰身边,要我离开。我默默承受着这一切,我离开了,把胎也打掉了,她居然在我离开的第二天就搬到李杰家里住,我不服气,一时气愤,于是想到报复。

  问:造成今天的局面你认为男友是否有责任呢?

  答:我认为他也有责任。他跟我发生关系后就不想要我了,虽然我认为是小芳她破坏了我的家庭,但其实李杰也有责任。

  问:亲生父母是否知道你在这发生的事?

  答:他们知道,很伤心。

  问:你后悔吗?现在是什么心情?

  答:我很后悔,我只是一时冲动。我没想到我的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那么大的伤害,希望能尽我的能力补偿她,减轻我的罪责。   

  (记者 于敢勇 通讯员 麦彦彦 梁育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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