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07:23:0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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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11年期间,西安白酒经销商刘炜以办理煤矿开采手续为名,用几份真假相掺的“红头文件”骗取了神木煤老板2000多万元(今年1月本报曾连续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榆林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炜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神木县煤老板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经营白酒的西安人刘炜。得知高某欲投资开办煤矿,办不到采矿手续时,刘炜谎称他有能力代为办理。后高某与其他3名合伙人与刘炜达成口头协议:由刘炜负责办理煤矿开采手续,费用由高某等4人提供,手续办好后5人各占20%的股份。
之后,刘炜带多名政府工作人员来到神木县考察,谎称为办理手续做准备,取得了受害人信任。诱骗受害人给其账户汇入1991万元,后来还以疏通关系等为名,骗走一笔现金。事后,刘炜提供了4份文件的复印件,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准备煤矿建设时,被相关部门阻止。经调查,刘炜交给他们的相关手续是伪造的。
刘炜骗取受害人2077万元后,用于购买车辆、房产、看病、KTV消费等,案发后只退还270万元、3部汽车。榆林中院审理后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记者宋飞鸿通讯员乔小兵郭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