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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为给儿子筹手术费 请好友杀自己骗保

2013-04-16 08:57:00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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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7日早上8时,东莞厚街镇凤山公园的水泥桥上,台湾商人蔡建兴僵硬的尸体被村民发现。他双脚赤裸,双手被绳子反绑,头部还缠着粉红色的塑料袋,裤子前后四个口袋外翻,随身物品散落一地,种种迹象表明蔡建兴遭遇了抢劫。经法医鉴定,蔡建兴死于窒息。

  劫杀?疑犯落网道出秘密

  通过警方的侦查,蔡建兴的生前好友黄居成成为重大嫌疑人,2012年3月27日,黄居成与一女子在珠海边检时,被民警抓获。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随着黄居成的落网,一个更大的秘密浮出水面。这起抢劫杀人案,竟是蔡建兴为了骗取巨额保险所策划出来的,黄居成是他找来帮忙的好友。记者15日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即便黄居成是受朋友之托将其杀害,法院最终认定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约定:花钱请朋友杀自己

  2012年1月5日,时隔4年之久,蔡建兴重新回到他经商的故地——东莞厚街。此时的蔡建兴已身背巨债,面临家破人亡的困境。由于在台湾经营不善,蔡拖欠许多供应商货款,小儿子病重急需做换肠手术,山穷水尽的父亲连手术费都凑不齐。他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死亡之旅”,希望用自己的性命换回儿子病愈的可能。

  离开台湾时,蔡建兴在机场为自己购买了赔偿金额高达1800万新台币的意外伤亡旅游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妻子谢月琴。

  黄居成比蔡建兴早一天抵达东莞。1月4日,蔡建兴在台湾省高雄市找到黄,蔡建兴再一次将自己的困境与好友诉说,希望黄居成能够帮助自己骗保,黄居成答应了。当天下午,黄居成拿着蔡建兴给的2万元新台币坐上了前往香港的飞机,再转车抵达东莞。

  1月6日晚9时,蔡建兴与黄居成在之前约定的康乐南路麦当劳快餐店门口见面,蔡建兴带着白色口罩一言不发。随后,黄居成将蔡建兴带到事先选好的地点——厚街镇凤山公园的水泥桥上,将蔡建兴杀害。

  “行凶”:踢了一脚逃离现场

  蔡建兴的背部,有一个很深的鞋印。这是黄居成将蔡建兴捆绑包裹后补上去的一脚。黄居成在法庭上说,蔡建兴被封住头后发出痛苦的声音,他很害怕,于是对着他的背狠踢了一脚,希望他能撞到墙,死快一点。随后,蔡建兴被踢倒在地。

  被捕后,黄居成将两人秘密实施的计划如实吐露,早在4个月前,蔡建兴就曾想骗保找到黄居成。“他哭着对我讲,叫我一定要帮他这个忙。他欠别人的钱,而且越欠越多。我当时看他很可怜,不忍心拒绝。”法庭上,黄居成这样说道。

  起诉书称,1月6日晚10时许,黄居成和蔡建兴在事先约定的地点会合后乘坐的士司机李某贤驾驶的出租车到凤山公园附近。下车后,黄居成和蔡建兴步行到凤山公园水泥桥,蔡建兴准备了鞋带、胶带、塑料袋等工具。在蔡建兴的配合下,黄居成先用鞋带及胶带将蔡建兴的双手反绑,然后用胶带缠住蔡建兴的口鼻,再用塑料袋套住蔡建兴的头部,并用胶带缠绕,伪造抢劫现场。蔡建兴被缠绕后呼吸困难,黄居成朝蔡建兴的背部踢了一脚后逃离现场。

  原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没想到警方找到了的士司机李某贤,李某贤一下子便回忆起当晚打车的台湾口音很重的黄居成,这为警方办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2012年3月27日,黄居成在珠海边检被捕。

  自愿?故意杀人依然获刑

  法庭上,黄居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是共同犯罪,黄居成是从犯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虽然黄居成是经被害人蔡建兴同意,并在蔡建兴的配合下将其杀害,但不能据此认定黄居成和蔡建兴共同构成犯罪,黄居成也不是从犯。在作案过程中,黄居成最初答应帮助自杀骗保的行为强化了蔡建兴的自杀意图,对案件发生的起因有不可忽视的原因力,后又帮助选定作案地点,并直接致蔡建兴于死地,与蔡建兴的死亡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认定黄居成故意杀人罪成立,但依法从轻处理判处黄居成有期徒刑13年。宣判后,黄居成表示不上诉。

  解读

  骗保得不到理赔

  15日,记者采访了东莞保险协会胡副秘书长,他表示,按照国内相关法规,蔡建兴的行为是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的。但由于蔡建兴是在台湾购买的保险,所以是否能够获得理赔,还需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记者 常思雯 通讯员 王创辉 何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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