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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与初恋旧情复燃 女子加码分手费

2013-11-30 09:29:00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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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着家里结发妻子,与初恋情人保持着亲密关系,当他想结束这种关系时,情人向他索要“分手费”。在哈市某知名企业担任总经理的金朝竟和情人签订了一份荒唐的分手协议。

  42岁的金朝在哈市一家企业工作,从职员到总经理,现在年收入超过20万。

  金朝事业上的成功,离不开妻子李玲的极大鼓励与支持。夫妻二人感情很好,还有一个10岁的乖巧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这幸福的一切,都被一年前金朝的一次同学聚会打碎了。

  聚会上,金朝看到了他高中时代的初恋情人林丽。当初因为另一个女孩,金朝抛弃了她。酒过三巡后,有同学建议去KTV唱歌。金朝喝了很多酒,和林丽的话也多了起来。林丽说她刚离婚,很痛苦。回忆起两人曾在一起那段甜蜜的日子,金朝像又回到了从前。聚会后,金朝挽起林丽的手走进了宾馆……

  两人建立情人关系后,金朝隔三差五就在林丽家过夜。每当妻子李玲问起原因时,他都谎称公司开会、出差等。每当挂断电话时,金朝都觉得很愧疚。林丽不断向金朝索要财物。想起平日里省吃俭用的李玲,金朝感觉“还是老婆好”。

  今年4月,金朝正式向林丽提出分手。然而,林丽却像疯了一般对他说:“你敢和我分手,我就告诉你老婆,我还去你单位闹,让你妻离子散。”林丽跟他说:“想分手也行,你得给我3.5万分手费。”此时金朝只想尽快摆脱林丽。

  4月8日,在哈市一家宾馆内,金朝给了林丽3.5万分手费。两人还签下协议:即日起断绝部分超乎正常交往外的关系,没有急事时不能轻易打电话给对方。双方签字后还按了手印,金朝长长松了一口气。

  4月22日,金朝在公司工作时,突然接到林丽电话:“你还得给我6.5万,加上上次的一共10万,要不然这事不算完。”无奈,他只能暂时答应林丽的条件。

  两天后,两人相约在香坊区香坊大街上的一家旅店解决这件事。一见面,金朝就将6.5万元交给了林丽。金朝还让林丽打了收条。正当林丽准备离开时,三名警察冲进旅店将林丽抓获。当林丽再次找到金朝要钱时,金朝决定报警。

  日前,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记者张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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