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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7524元 工资成主渠道

2013-02-18 07:57:0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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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省农民“腰包”更鼓了——2月17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的报告显示,2012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524.94元,工资性收入成为我省农民收入的主渠道。

  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89.36元,比上年增加465.59元,增长近两成。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近四成,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一半,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1个百分点。

  家庭经营收入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973.43元,同比增加372.31元,增长超过一成,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四成。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得益于农业生产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得益于各地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使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增加。

  财产、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135.49元和426.66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15.0%。支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使农民普遍得到实惠,保证了农村居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大幅提高。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认为,目前农村各项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特色产业缺乏规模,覆盖面小;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村市场流通不畅,流通环节成本高;农产品加工企业少,规模小,市场化、规范运作程度低等需要突破的难题。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是核心,农村产业突破发展需要以特色化、优势化、规模化来推动,通过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来延长产业链,立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发展非农产业实现创业增收,同时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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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来源不同,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部分,其中工资性收入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代表。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三产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资性收入还会快速增长。 (记者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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