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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新配备标准 每班至少两名专任教师

2013-03-08 06:34: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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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显著发展,但幼儿园专任教师配备仍难以完全满足需求,在一些大城市,幼儿园专任教师的缺口仍然存在。如今,我国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有了“国家标准”。根据最新标准,我国幼儿园每班至少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要求各地新设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要按照标准执行,已设幼儿园在三年内逐步达到要求。

  【现状】

  幼儿教师缺口大

  “这几年学前教育发展迅速,但学前教育的师资却跟不上。”面对此情,商丘市第二幼儿园园长王茜有些焦急。

  为应对入园难,各地都在新建幼儿园,今年我省的目标是新建、改扩建2600所幼儿园。

  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注:2012年的数据还未出炉):我国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49.60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19.07万人,生师比由此前的26比1下降为近23比1,但不同地方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幼儿园专任教师的缺口仍然比较大。

  “建园速度快,老师紧缺。”王茜算了一笔账,若新建一所幼儿园,至少需要18名专业老师。

  【要求】

  新幼儿园须按标准执行

  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中要求,全日制幼儿园每5~7个孩子必须有一名教职员工来负责,而在半日制的幼儿园,8~10名孩子必须要有一名教职工。

  我省要求,各地新设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按照标准执行,已设幼儿园在三年内逐步达到要求。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记者 王灿 实习生 刘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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