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自今年7月1日起外地户籍可以在郑州办护照

2013-06-28 06:32: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6月27日,公安部下发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等43个城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昨晚,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根据这一政策,在郑州市的外省流动人口,只要居住6个月以上,凭身份证、居住证,也可在郑州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科长师青说,郑州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只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非郑州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

  此外,自7月1日起,外地居民如需补发、换发普通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也可就近在郑州办理。提交申请时,需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原居住地警方开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明。 (记者 高鸿鹏 )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生活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