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0 15:48: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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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证实,记者刘虎已被检方批准逮捕。8月25日凌晨,《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刑事拘留。刘虎律师微博称,刘虎被批捕涉嫌的罪名是诽谤罪。此前,刘虎曾在网上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渎职侵占等。
新闻回顾:
新快报记者刘虎涉嫌造谣传谣被北京警方刑拘
本报讯(记者安然)今天凌晨,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刘某即是7月29日上午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记者刘虎。在举报中,刘虎称马正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7月2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称获悉此事,但未作出回应。
8月23日中午,记者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带走,据称当时已被戴上了手铐,警方同时拿走了他家中的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
记者刘虎被羁押地系1级看守所 负责看押重大嫌犯
昨天,周泽律师对外确认,其确实已接受了秦女士的委托,同时表示根据目前的情况,可以看出北京警方是将制造传播谣言视为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来追究刘虎的刑事责任。但周泽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警方所认定的刘虎制造传播谣言是否与其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有关,还要等其明天或后天前往看守所会见刘虎后才能知道。
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羁押刘虎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是我国一级看守所,负责看押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涉外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