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郑州 > 正文

头天贴上通知 第二天就来拆迁了

2016-08-05 09:39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8月4日下午1点,强拆如期而至,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强拆者是自称国有中牟县林场的工作人员,但并没有规划监察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出示证件执法。

  【事件】

  拆迁太急 东西来不及搬

  张良拿出的合同书显示,2005年,王学仁从国有中牟县林场租用38.7亩国有林地,使用期限为30年(2005年~2035年)。2009年,张良又从王学仁手中分租得20亩土地,用于建造厂房从事家具加工生产,使用期限为20年(2009年~2029年)。

  7年间,张良建厂、经营,与相邻的林场相安无事,然而就在今年7月下旬,林场方面派人通知他,家具厂被人举报扬尘、噪音污染,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

  张良说,接到通知后,自己立即停工停产,并着手寻觅新厂址。然而,在8月3日,林场方面突然来人张贴通知,要求在8月4日12点前将承包地块内设备和货物清空,否则将面临处理,落款是国有中牟县林场和中牟县森林公安局。

  【质疑】

  林场牵头拆 合法吗

  8月4日下午1点,拆迁如期进行,几台挖掘机由北向南进入上述地块开始强拆,钢棚框架在挖掘机铁铲下坍塌,一些办公用品被砸,现场强拆人员与家具厂商户、工人发生了冲突。

  在现场,河南商报记者未见中牟县规划监察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亮证执法,强拆人员身着迷彩服或便装,强拆组织者自称是“林场的”,并拒绝回答问题。

  “厂房无手续,是违建,我们承认,但现在说拆就拆,起码宽限个三五天,让我们有时间搬走东西。”现场一名家具厂商户说,按照相关规定,规划监察部门会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违建者限期自拆,然而,不但相关文书未提前下达,就连组织强拆的单位,也是不具有执法资格的林场,不符合相关执法程序。

  【回应】

  程序虽有瑕疵 但严查违法不敢怠慢

  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中牟县委宣传部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解释,林场区域内十几家家具加工厂是建在国有林地上,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筑,近日来,有群众举报这些工厂电锯噪声扰民、锯末扬尘污染,于是决定对其取缔,之所以限期拆除,是怕这些工厂停工后“死灰复燃”。“应提前通知过他们,留有搬移时间。”但他没有提供“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或相关的书面告知书。

  据了解,林业主管部门是中牟县林业局,查处违建本应是规划监察部门的职责所在,但最终却由林场出面组织强拆,这是否符合相关执法程序?违建在林场区域内存在7年,之前为何未有查处,当下为何急于拆除?

  “的确处理程序上有瑕疵,但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的大环境下,谁也不敢怠慢。”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违建存在7年未有查处的事儿,相关部门将积极倒查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编: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