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新郑市决定将棚户区改造管理纳入市保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管理范围,并对具体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项目建设工作。
5月22日,新郑市召开2015年度保障房建设推进暨棚户区改造政策培训会。该市领导关民安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该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10个,建筑面积87.9万平方米。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新郑市决定将棚户区改造管理纳入市保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管理范围,并对具体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项目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建立符合实际的棚户区改造管理机制;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水平。会议还通报了去年保障房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围绕保障房建设资金监管与支付及招投标等相关政策展开讲解培训。(作者:赵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