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购房者向本报反映,位于郑开大道的雅居乐·春森湖畔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违规预售。对此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进行了走访了解。
2、谁在自我拆台?
首先,雅居乐春森湖畔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即大肆宣传楼盘认筹活动涉嫌违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保障百姓预售房产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公平,调控市场房价的重要证书手段,也是房企必办的五证之一。2016年,郑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继续做好商品房预(销)售行为规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违规组织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定、认筹、登记、选号等)等其他方式进行变相预售。显然,雅居乐春森湖畔府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即大肆宣传“交5000抵1万”认筹,是明知违规违法故意为之,客大欺主之任性可见一斑。
其次,明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认筹宣传违规,却依然为了吸引人气,为该楼盘开盘造势,收着认筹资金,意图不留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从事预售行为的证据。如此欺诈购房者企业诚信何在?严格守法观念何在?社会责任感又何在?雅居乐集团的经营理念“用实际行动展现对社会的责任与关怀,为构建和谐城市、和谐社会努力。”显然已被雅居乐春森湖畔扔进了垃圾筒。如果说不知名、没有资金实力的房企恶意哄抬房价,吸聚认筹资金,绑架相关权责部门尚可以理解,那么如雅居乐集团这样的知名地产也如此知法违法、失信失责就太无法理喻了。如此自我拆台、自损名誉企业作风,又谈什么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新闻延伸
雅居乐违规销售是惯犯?
1、惠州雅居乐违规销售被房管局通报
2016年12月份,南方都市报以《惠州部分房企违法违规销售 雅居乐等8家企业上榜》对雅居乐违规问题进行了报道:
未公示预售许可原件,未公示“一房一价”,未及时更新销控表,12月11日,惠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关于公布部分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销售情况的公告》,惠州恒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邦民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房地产企业因违法违规销售被通报,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将暂停其业务办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2、南通雅居乐五证销售被曝光无奈退款
2017年3月份,南通雅居乐花园涉嫌无证收取购房意向金、单方毁约事态正在发酵,最新消息,南通雅居乐花园已经在售楼处出具官方公告,承认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意向金,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3、雅居乐安徽项目涉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