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自费奢靡绝非私事

2015-11-20 14:07 来源:长沙晚报

  中共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会不会受到党纪处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11月19日《长沙晚报》)

  在肃贪反腐、整治四风已成举国共识和治党新常态的当下,“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算不算违纪”的问题,或会成为某些党员挥之不去和亟待破题的心中疑问。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不能不管”的坚定回答,既亮明了中央态度,更厘清了是非界限,可以为澄清此类模糊认知产生醒脑与警示效应。

  诚然,党对中共党员的“廉洁自律”规定的确要求其管住自己的手、管住拥有的权,凭借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合理报酬、创造社会财富,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过,合理合法的经济收入,只是表明公民拥有财富的来路正当,这不过是对法治社会公民为人处世的最基本要求。而对于一个抱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的共产党员来说,财富应怎样处置、金钱当派用何处,仍然是一个不容回避和需要理性选择的重要话题。是将财富用于为百姓造福、为社会谋利,还是拿来吃喝玩乐、挥霍享受,不只是事关资源浪费的社会问题,甚至可以成为判定党员是否具备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

  从小道理讲,共产党员也是人,也有着与普通民众一样的情感世界与生活诉求,希冀改善家庭条件、提高生活水准、让小日子过得好一些,这样的愿望可以理解。但既然加入了党组织,就应具备有别于普通群众的大远见、广胸怀、强素质和新境界。共产党员的使命就是让天下百姓都过上好日子,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情怀,其对个人高消费的追求应该有所节制。因此,恪守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远离挥霍浪费的世俗陋习、践行共同富裕的人生理想,这是共产党员必须弄懂和遵循的大道理。“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既是党内规矩,也是党员义务,是共产党人赢得民心的魅力所在。

  其实,纵观我们的党章党规,反对生活奢靡和贪图享乐的立场一直是鲜明和坚定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别把“花自己的钱”当作无关紧要的小事私事,克制欲望、远离奢靡、戒除任性,考验的是党员的党性定力、纪律观念和素质内功。(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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