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女孩成网络色情写手 称被阅读转载有成就感

2012-04-18 08:37 来源:北京晨报

  综合新华社、《大河报》消息 一名大学生王某以开办“耽美小说网”,放任作者在网站上发布淫秽色情作品,提高网站点击率,攫取非法广告收益。近日,王某被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下互联网上比比皆是的淫秽色情图片、视频、小说等等,无不暴露出监管漏洞,加强网络监管刻不容缓。

  据法院介绍,王某案的“幕后创作写手”竟是一群20岁上下的妙龄女孩。她们“创作”的作品被认定为借助小说形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相比那些赤裸裸的非法色情网站或者虚拟色情服务,打擦边球的‘软色情’内容对人们毒害更甚。”二七法院刑庭庭长陆丹说。

  记者了解到,王某“耽美小说网”是通过正规渠道注册的。经调查,这个30余人的“幕后创作团队”竟是一群20岁上下的女孩儿,她们分布在广州、上海等多个地市。

  据一些到案的签约作者交代,她们的写作报酬很少,有的一篇仅几十元。回报并不丰厚,是什么驱使这些女孩儿创作这些色情小说?

  女孩儿萌萌说,耽美小说在网上很流行,自己闲来无事就阅读这类小说打发时间,后来就尝试着动手写,写多了就有网站找她签约,最终就成了“半职业”的签约作者。

  也有女孩儿坦言,写耽美小说并不为报酬,更多是为了追求个性,圆自己的作家梦。女孩儿明慧说,看着自己的作品“发表”在网上,被众多网友阅读、转载,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据办案民警说,这些女孩子平时都是家长、邻居眼中的“乖乖女”,涉世不深,有的甚至还没感情经历。

  郑州二七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李晓理说,在目前,如何区别界定淫秽色情与文学艺术,司法界和文学艺术界争论一直很大,解释弹性也很大。因此,不少违法犯罪分子也越来越注重借助外在表现形式,对所要传播的淫秽色情信息进行包装,改头换面后以“软色情”的形式出现。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为了保护青少年免受此类作品的侵害,在依法严厉打击,或通过“扫黄打非”等行政执法的同时,还要加强网络敏感删除手段,建立完善网络淫秽色情监管体系等,以有效遏制色情或和其他非法内容的作品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和网上传播。(文中女孩均为化名)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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