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扎根基层27年的兰考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

2014-08-14 14:34 来源:新华网

  愿做“焦桐”下的“圪巴草”——记扎根基层27年的兰考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

  新华网郑州8月14日电 步行巡回百姓家调解纠纷,骑自行车到田间地头为群众化解矛盾,连续两年吃住在法庭……27年,他的足迹从未离开过基层法庭。

  他叫闫胜义,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

  一种情怀 一份坚持 甘于扎根基层

  “基层法庭离群众最近,最接地气。待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我心里踏实。”闫胜义说。

  1987年毕业分配时,闫胜义毅然放弃大城市,回到生他养他的家乡兰考做了一名普通基层法庭法官。这一做,就是27个年头。

  当中,有3次升迁调回城的机会,闫胜义选择了放弃。“焦裕禄是一棵参天的焦桐,一座丰碑。我就是一株小圪巴草,能够为百姓‘护岸护坡,保持水土’就足够了。”从毕业开始工作那时候起,闫胜义就把为老百姓做事放在了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在兰考县人民法院现任院长马中东眼里,闫胜义是“焦裕禄精神”的集中体现。

  “很多人不愿意去基层,感觉去基层就像‘被发配’,即便去了也不好好干活,派人时都要反复掂量,但闫胜义愿意在基层法庭艰苦的环境下坚守27年,因为他心里装着百姓。”马中东说。

  一种责任 一份理性 全心全意为民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家庭、村民之间的民事纠纷。看似小事,却是大事。”闫胜义说。

  常年扎根基层,闫胜义对农村了解精微,很早意识到在农村办案应该多多依靠社会力量。

  一年,一位村民与村干部因琐事发生纠纷,村干部激动之下用砖头砸坏了村民大门。调解未果,村民将村干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700元损失。村干部觉得被村民起诉有碍面子和声誉,决定僵持下去。闫胜义接案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多次去原被告家里协调,联动乡里、村里一切能够借助的力量做双方工作,使双方对抗的情绪得到缓和,并赢得了双方的谅解,最终村干部心悦诚服地赔偿了500元,案子得以和谐了结。

  “单纯追求一判了之,很可能就是不负责任。”闫胜义说。27年来,闫胜义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真正使用法律判决的不到15%。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无一起上访。

  27年过去,村民们的自行车换成了电动车,闫胜义仍是靠着一辆自行车、两条腿走街串巷。

  一种原则 一份爱心 法内尽职法外情

  作为基层法官,面对千头万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财产案,恩怨交加影响百姓家庭美满的婚姻案,错综复杂牵涉乡亲邻里和睦的纠纷案,闫胜义办案坚持这样的原则:既要讲法理,也要讲感情。

  有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闫胜义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但一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未能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很是气愤,要求申请执行。为了不伤和气,又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者权益,闫胜义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工作。经过10多次电话沟通,双方最后都同意延缓几天履行协议,此事得以圆满解决,达到了和谐共赢。

  作为法官,闫胜义案子办得尽职尽责。作为干部,对遇到困难的群众,他不遗余力给予帮助。

  谷营乡四明村村民杨洪因交通事故右腿截肢,出院后将车主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后当事人均已服判。“看着杨洪拄着拐杖离开法庭时那颠簸的身影,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再做些什么。”闫胜义说。事后,他又先后20多次跟当事公司沟通,最终对方决定额外给杨洪1万元生活捐助。

  “和百姓打交道很简单,就是做事情要忘掉自己,时刻想着群众。”闫胜义说。(记者 王烁)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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