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开展中秋节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2016-09-18 10:20 来源:映象网

  渑池县法院开展中秋节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执行参战干警集合

  渑池县法院开展中秋节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依法拘留“老赖”

  映象网三门峡讯 (记者 王俊生 通讯员 王凯泉 代文官 单梦琪) “节假日里,被执行人最有可能在家和家人团聚,是执行的黄金时间。”9月1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渑池分局在中秋节集中开展执行风暴行动。此次行动由该院执行局长毛智伟一线指挥,对辖区内长期躲避在外、拒不执行的“老赖”展开全面搜寻。

  2013年8月27日17时许,被告殷某某驾驶运送化肥的货车沿渑张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某工厂门口过减速带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坐在车后斗化肥上的杨某某从车上摔下,造成其重伤,后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殷某某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下欠部分赔偿款一直推脱拒不履行。中秋节集中执行行动中,殷某某回家过节,法院上门将他拘传后,殷某某摄于法律威力,当场履行了6600元。

  借款人茹某某因建房投资,由被告赵某某作担保于2013年10月29日从原告张某某处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在三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明确载明:被告赵某某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因借款人茹某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某向被告赵某某讨要借款无果,于2015年4月14日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后,赵某某长期躲避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偿还义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赵某某堵在某小区办公房内,赵某某拒不开门,执行干警告知赵某某如继续对抗执行,将强行进屋搜查。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赵某某开门随执行干警到法院。执行干警向赵某某讲明不执行生效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各种信用惩戒。赵某某表示愿意还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某用两套房子和4万元现金抵顶所欠张某某的50万元债务。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此次集中行动历时15个多小时,行程200余公里,上门查找被执行人29余人次,拘留“老赖”12人,执结案件5起,有力打击了“老赖”们的侥幸心理,彰显了法律威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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