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水撕咬阻挠执法人员 精神障碍店主受审被拘

2014-09-10 08:2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张文洁)9月9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碍公务罪的案件,被告人张伟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法院依法判处店主张伟拘役五个月。

  为阻挠执法人员  采取暴力手段抗法

  为了规范盐业市场,3月18日,商丘市盐务局及宁陵县盐务局执法人员检查相关市场。当来到位于宁陵县赵村乡张伟家的门市部时,店主张伟为了阻挠执法人员,采取暴力手段,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进行殴打和辱骂,并拿起手边一个装满水的水桶泼向执法人员,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随后,执法人员报警。宁陵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经立案侦查,查明了被告人张伟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并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张伟进行刑事拘留。

  送押途中再生端倪  店主咬伤公安干警

  公安局赵村派出所在押运张伟前往宁陵县看守所的路途中,张伟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将同行的公安干警陆飞的左右耳廓咬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伟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张伟患有精神疾病,经河南省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证实被告人张伟系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人格改变。张伟在案发时有精神障碍,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系初犯,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编: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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