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狱内数字化法庭首次开庭审理案件

2015-02-06 14:5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胡洋 陈晨)随着一声清脆法槌声,信阳中院首次运用狱内数字化法庭公开审理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正式开庭。2月3日至5日,信阳中院审监庭对申请减刑的90名服刑人员在信阳监狱运用“三同步、两公开”和庭审直播两个双高清系统进行为期三天的公开庭审,其中包括30名三类罪犯(三类罪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此次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监督员等旁听。

  “接下来,法庭屏幕上将展示刑罚执行机关出示的乔某确有悔罪表现的证据,包括管理干警的日记录资料,乔某入狱以来写的悔过书自传材料和半年总结等…”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书记员运用扫描仪将证据一目了然的展示在法庭视频屏幕上,随后又展示了提请减刑程序方面的证据。据悉,乔某是此次审理的90名服刑人员中“三类罪犯”之一,其因利用职务之便,在任职期间先后以现金或报销票据、接受旅游等形式收受他人贿赂28万余元,于2010年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十一年。此次,信阳监狱认为乔某能认真遵守监规法纪,积极参加劳动教育,遂向信阳中院提出减刑建议。

  庭审中,在法庭视频屏幕的显示和记录下,出庭检察员在对乔某进行询问后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判员从思想认识上和行动上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其悔过自新,积极改造,重塑自我。庭审后,合议庭将在充分考虑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裁决。     

  据悉,该院狱内数字化法庭于1月31日揭牌,2月3日首次对减刑、假释人员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全程直播,并采取了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条文的方式向社会展示了减刑的全过程。此举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增强了公众的监督力度,促使庭审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也提高了服刑人员理性回归社会改造的积极性。今后,该院将充分运用数字化法庭实现公开审理常态化,努力将其打造为对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和推进减刑、假释“阳光工程”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责编:彭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