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雇工债 老板变“老赖”

2016-12-16 10:4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廖润生 张继光)“我要感谢汝南法院,感谢执行局的法官们,是你们为我主持了公道,追回了赔偿款!”2016年12月15日,来至汝南县偏远乡镇的农民肖某眼含热泪地将手中两面鲜红的锦旗递给了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他紧紧握住法官的双手久久不愿放下。他知道,为了他的案子,法官们多次与被执行人周旋,登门访案踏破了鞋磨破了嘴;他也知道,为了他的案子,执行局长、副局长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带领干警为他追回赔偿余款。

  肖某2012年受雇于樊某良驾驶货车,每月工资4500元。当年9月,肖某根据樊某良的安排,拉货到武汉某饲料公司,在卸货过程中,车上货物掉下,砸中肖某的右腿,造成右内外踝骨粉碎性骨折、第五颈椎棘突骨折(诉讼中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肖某住院治疗近半月,花费医疗费10752元。雇主樊某良支付8000余元后不再支付,并拖欠肖某四个月工资未付,协商未果后,肖某将雇主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汝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樊某良赔偿原告肖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交通费共计65942.4元。被告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原告肖某向汝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雇主樊某良在二审期间将货车变卖后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将樊某良可能隐身的住处查了个遍,仍然一无所获。银行查控,樊某良及妻子的账户上只有寥寥几十元存款,法院决定将樊某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压缩其生存空间逼其现身。执行局法官根据线索,多次到樊某良的租房处蹲守而未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10月的一天,执行法官在一次蹲守中发现了“老赖”樊某良,并将其带回汝南法院执行局,后其亲属担保分期还款,还款期限届满,执行款全额到位。申请人得知消息后,连夜赶制两面锦旗,一大早就送到汝南法院表示自己的谢意。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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