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家务琐事引发矛盾 公公砍伤儿媳母女

2017-03-02 17:1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晋海 李娟)遂平县五旬男子李某因家务琐事与儿媳母亲发生争吵,竟持菜刀将儿媳母女砍伤。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

  2016年7月3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其儿媳赵某家中,因家务琐事与赵某的母亲秦某发生争吵后,后李某持菜刀朝秦某的头面部连砍数刀,赵某遂上前阻止,李某又持刀朝赵某面部连砍数刀,致被害人秦某面部及有耳廓多处创伤并额骨线性骨折,被害人赵某体表多处创伤,其面部创伤愈合后疤痕形成,累计长28.6厘米,随后李某逃离现场。经鉴定,赵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秦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持刀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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