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十一正式实施 旅游团涨价属理性回归

2013-09-11 16:09 来源:国际在线

  中国首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10日,业内人士表示,这部法律对旅游者的权益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不过随着法律实施日期的临近,各大旅行社旅游团费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中国国家旅游局表示,旅游团涨价属理性回归,建议游客应理性消费。

  近期,不少打算报团旅游的游客可能会发现,在今年10月1日前后,旅行社团费有较大的差距,记者走访了一些旅行社,在出境游方面平均涨幅达到50%,国内旅游达到20%-30%,那么,价格的上涨是否与《旅游法》的实施有关呢?中国国家旅游局政法司副司长李磊说:“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社会俗称的‘零负团费’的做法,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极大。因《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旅游团费的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应和理性回归。”

  对于中国很多消费者来说,平时“跟团旅游”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交了团费后又要支付一些隐藏的费用,如强迫购物、额外付费等等,而遇到问题后往往又投诉无门。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小军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将消费者消费的项目透明化。刘小军说:“把原来那种不公平不公开的经营方式产生的费用,在桌面下的费用拿到桌面上,原来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牟利,现在通过合法经营水下面旅游者看不见旅游者又看不到的钱,让消费者明白花费,不是涨价是理性的回归。” 

  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谨防旅行社以各种方式诱骗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说:“消费者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吃亏上当。在实践中,有的旅游者认为,团费越便宜越好,导致消费者比较旅行团就用价格作为选择的依据,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团费诱使游客报名后,必然会从你的二次购物利润中得到解决,旅游者抱着心理说我坚决不购物、往往被不自觉的引导和强迫性购物,回来会觉得自己吃亏上当。因此,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看清合同每一项内容。一定要理性。” 

  不过,也有消费者担心,《旅游法》的实施可能会带来旅游价格的上涨。对此,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以及旅行社的人士认为,全国有2.6万旅行社,市场竞争压力很大,价格上涨的同时就意味着可能会失去消费者,在目前已经因价格上涨流失客源的情况下,多数旅行社在市场机制下不会雪上加霜。 

  此外,国家旅游局还强调,将对不法经营者借此抬高团费和蒙骗游客行为进行查处。 

责编: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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