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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房地产税收出现负增长释放什么信号?

2014-05-13 08:10: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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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12日发布4月全国财政收支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与房地产交易直接相关部分税收增速下降,尤其房地产营业税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双双出现负增长,验证了近期商品房销售的不景气。

  数据显示,今年前四月累计,全国地方本级财政收入26150亿元,同比增长11.3%,增幅低于一季度的11.8%。财政部表示,与房地产交易直接相关的房地产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契税等对地方财政增收的贡献明显回落。

  根据财政部统计,4月份,受近期商品房销售额下降影响,全国房地产营业税收入443亿元,比去年同月下降4.2%,较3月5.5%的增幅回落明显。

  此外,4月份,全国房地产企业所得税248亿元,同比下降3.1%。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小税种分别增长1.2%、24%、3.2%和16.9%,较去年动辄百分之二三十的增幅亦回落明显。

  “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速回落,与近期房地产交易量下降有直接关系。”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房地产营业税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基都与房地产销售额有关,反映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和企业利润的下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8%,而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了5.2%;截至3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超过5.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9%。

  而刚刚过去的4月延续了房地产市场的下调趋势。以北京为例,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的统计数据,扣除保障房后,北京4月纯商品住宅成交4258套,比3月同期下降18.4%,比去年4月份下降18.1%。成交均价也出现明显下调。

  刘尚希指出,房地产进入调整期,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这些收入都属于地方财政,无疑加大地方财政收支压力。

  以4月财政部通报的房地产相关小税种为例,都会受到房地产市场交易额变化影响。如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所属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基为土地和房产的交易总金额,其中房产交易额主要受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的交易量和价格影响。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基为纳税人销售新建房屋和二手房的土地增值收益总额。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基为纳税人占用的土地面积。

  刘尚希介绍,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税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征地少了,耕地占用税自然下降,此外也和国家保护耕地举措有关。”

  很多人担心,房地产相关税收大都属于地方税,那么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刘尚希说,房地产相关税收减少,势必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但从四月份数据看,影响还不是太大。展望后市,受房地产市场走势影响,今年与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会较去年有所回落。

  不过,刘尚希指出,在年初预算时,地方政府应该已经把房地产市场变化因素考虑在内,各地也普遍下调了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因此对地方预算执行影响不会太大。

  此外,尽管没有公布土地出让金相关数据,刘尚希认为,从房地产相关税收数据看,4月土地出让金数据也不会太高,这主要会影响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于基金支出很多不是刚性的,需要政府根据需要对支出安排作出调整。(记者韩洁、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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