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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空中花园"开发商造 城管:尽快调查

2013-08-17 08:17: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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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龙区城管执法人员到该小区的“空中花园”进行调查取证

  洛龙区城管执法人员到该小区的“空中花园”进行调查取证

  8月16日,媒体以《洛阳“空中花园” 堪比北京超级别墅》为题,对河洛文化村小区内两栋高楼楼顶加盖房屋一事进行了报道,引来了读者和网友们的关注。

  昨日上午,该小区开发商洛阳河洛文化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楼顶的加盖房屋是他们建造的,并非住户私自加盖,目的是为更好地配合销售房屋,但没想到是违法建设。该负责人说,8月8日,洛阳市城乡规划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他们将向规划部门审批,如没有通过审批,将拆除。目前,洛龙区城市管理局也介入此事,称取证后,会立案调查。

  热议

  “空中花园”引来网友“拍砖”

  昨天,媒体报道后,立即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评论,同时也成为微博等网络平台的热议话题,而且褒贬不一。

  网友“上海亭林镇许”:没经过业主就不行,外表漂亮没用,哪天房子塌了,你负责啊!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网友“南城西门”:不给他们压力,他们就没有动力,要跟踪报道到底。

  网友“幸福的小乖不乖”:我觉得开发商应该在保证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直接给规划成这样,把楼上空中花园设计为公共纳凉场所,绝对比楼下更受欢迎。地方也省了,环境也绿化了,顶楼也不热了。

  另外,也有不少热心读者拨打本报热线询问究竟是谁建造的“空中花园”?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走访

  “空中花园”系开发商建造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带着读者和网友们的疑问、猜测,再次来到河洛文化村小区,找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洛阳河洛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对于“空中花园”一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寇智敏表示,楼顶的花园是我们建造的,占地约200多平方米,并不是户主私自加盖,目的是配合销售房屋,方便户主到楼顶休息娱乐,但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想到是违法建设。

  寇智敏介绍,2007年小区开工建设,后来由于销售状况不佳,决定在楼顶建个花园,让所有业主可以到楼顶的花园休闲娱乐,算是一种促销房子的方式吧!

  规划

  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完善规划手续

  寇智敏坦言,擅自建造楼顶花园,确实没有审批。8月8日,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已经向他们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记者看到告知书上写着,洛阳河洛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在新区凝碧南街南侧建设的河洛文化村住宅小区7幢、10幢住宅楼,改变了原审批内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违法建设。

  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看,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根据相关规定,规划局将对其罚款185472元,并要求开发商尽快完善规划手续。

  寇智敏表示,他们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向规划部门审批,如不能通过审批,将进行拆除。

  城管

  会尽快立案调查

  昨日上午,洛龙区城市管理局看到报道后,赶到现场对楼顶的“空中花园”进行取证调查。洛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会尽快立案调查,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小区楼顶的建筑部分是开发商为业主建设的公共休闲部分,不属于某个人的私家花园。”该负责人说,尽管如此,开发商也必须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的规划手续,如不能达到为广大业主共有服务的目的,城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拆除。

  专家

  会影响楼层的使用年限

  针对此事,洛阳理工学院土木工程系王新武教授认为,楼顶加盖房屋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房屋原来的结构,从结构受力方面来说,是不合理的。

  王教授说,每栋楼在建造时,楼层之间梁、板、柱、墙等承受荷载必须要在安全系数之内。如果在顶层加盖建筑,将会增加整栋楼的荷载,从而对房体造成一定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楼层的使用年限。另外,房屋的顶层会有一个封闭的防水层以及保温层,如果修建水池等会破坏防水层,造成房屋漏水情况。

  (记者 李晓波 实习生 周星 文 记者 王亚鸽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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